新華網北京9月4日電(王宇、張媛)中國人民銀行4日發佈的《中國反洗錢報告(2007)》稱,自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著手承擔國家反洗錢協調工作起,五年間中國反洗錢工作取得了矚目的成績,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反洗錢制度。歷經五年的發展,中國反洗錢工作經過初期的學習、探索、創新和調整階段,正向全面和縱深發展階段邁進。
報告指出,在法律體系方面,全國人大兩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覆蓋了主要的洗錢行為,基本實現了與洗錢行為刑罰化國際標準的接軌,並且于2006年10月審議通過中國第一部關於反洗錢工作的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在組織機構方面,中國人民銀行于2003年成立了反洗錢局,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成立了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形成了覆蓋全國金融業的監測網絡。截至2007年初,中國人民銀行36個分行、省會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均建立了反洗錢處。
在制度安排方面,《反洗錢法》通過後,中國人民銀行對2003年發佈的三個反洗錢規章進行了修訂,相繼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頒布了四個新的反洗錢規章。自2004年持續開展金融機構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逐步建立非現場監管制度。
在國際合作方面,中國已經簽署並批准聯合國通過的所有與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有關的國家公約,積極參加反洗錢國際組織的活動,成為歐亞反洗錢組織(EAG)成員和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正式成員,目前已與10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情報機構簽署了反洗錢反恐融資金融情報交流合作諒解備忘錄或協議。
報告指出,未來五年是中國反洗錢發展的戰略時期,也是檢驗和完善中國反洗錢制度的重要時期。在制定中國反洗錢戰略中,將強調針對性、均衡性和有效性並重的原則,分步、穩定地推進體系構建,重點完善核心制度,全面提升反洗錢制度的有效性。
搶 眼 新 聞
|
|
|
|
|
|
|
|
|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