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部門12月5日公佈了《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明確改革方案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醞釀10多年的燃油稅費改革方案終於揭開了神秘的面紗。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是一項錯綜複雜的工程,涉及財稅、交通、車主等方方面面,將給整個社會經濟和居民生活帶來重大影響。在改革過程中,如下五個焦點是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
──費如何改稅?意見稿明確了由燃油消費稅替代的相關費用: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與此同時,逐步有序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費改稅的“改革效益”體現在多個方面,據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介紹,此次燃油稅改革的總體要求是“公平、規範、節約、減負”──公平,就是要體現多用油、多負擔的原則;規範,就是把過去各類收費或公路、水路的養護、管理等有關費用改成燃油消費稅,也就是費改成稅加以規範;節約,是因為多用油多交稅,希望通過這樣的措施能促進對燃油的節約;減負,就是在當前國際國內油價水平下,實行稅費改革以後各方面的負擔是減輕的。
──稅該如何徵收?燃油稅的徵收方式通常有兩種:一是從量徵收,二是從價徵收。燃油稅的徵收採取從量徵收,即按購買成品油的數量(容積)徵收;而從價徵收,即以現有成品油價格為基準按一定的比例徵收,並根據油價變動而浮動。意見稿明確,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單位稅額相應提高。很明顯,這次稅費改革採取從量徵收的思路。
相對而言,從量徵稅比較方便,而從價徵稅不但與消耗量有關,還與價格有關。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上海財經大學稅法專家胡怡建認為,把養路費改成燃油消費稅,實行從量徵稅的思路比較好。如果從價徵稅,油價上漲,稅負隨之增加,最終將造成使用者更多的負擔。
燃油稅費改革,還牽扯在哪個環節徵收的問題──生産環節還是零售環節。由於這次燃油稅費改革並非新開徵一項稅種,只是把原有燃油消費稅提高一定額度,因此有可能沿用原來在生産環節徵收的方式。
──油價與稅收怎樣聯動?動議燃油稅費改革已經10多年,有關部門多次聲明“擇機”推出,但就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油價逐步走高,燃油稅費改革容易造成車主實際負擔增加,阻力較大。目前,國際油價大幅回落,給燃油稅費改革創造了環境。而年末歲初正處於各種稅費交費的時點,也給費改稅帶來了難得的“窗口期”,因此意見稿明確了2009年1月1日實行燃油稅費改革。
對於廣大消費者關注的費改稅後用油負擔問題,意見稿明確,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費稅價內徵收,單位稅額提高後,現行汽、柴油價格水平不提高。張平解釋:“在改革方案中,稅和費的總量是平衡的,但是因為現在國際油價確實比國內低,因此在費改稅過程中會減輕大家的負擔。”
──特定行業如何補貼?實施成品油價稅費改革後,如何兼顧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對一些特定行業進行補貼受到廣泛關注。意見稿明確提出,國家將對糧農、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給予必要的扶持。
根據意見稿內容,國內成品油價格按完善後的機制運行後,當年成品油價格變動引起的農民種糧增支,繼續納入農資綜合直補政策統籌安排,對種糧農民綜合直補只增不減;出租車在運價調整前,繼續由財政給予臨時補貼。漁業(含遠洋漁業)、林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補貼標準隨成品油價格的升降而增減。各地要繼續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人往哪去?燃油稅費改革久拖不決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數十萬人員分流、安置問題難以解決。意見稿指出,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多渠道妥善安置,中央相關部門給予指導、協調和支持,確保改革穩妥有序推進。
據了解,目前改革涉及的人員安置涉及兩類人群:養路費等六費稽徵人員,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點收費人員。涉及人數最多的養路費稽徵人員可能通過三種途徑解決,即鼓勵提前退休、納入稅務部門、帶編制劃轉公路部門。對於二級公路收費站點人員,安置思路大致兩種辦法:合同期內的轉崗到新增高速公路收費站點;屬於事業編制的,轉入公路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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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