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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非遺傳承人“終身制”

文化藝術 來源:光明日報 2017年04月18日 09:41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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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蘇連雲港取消了“湯溝風箏製作工藝”等4個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的傳承資格,並對“雲繡”等7個項目的市級代表性傳承人予以約談警告,非遺傳承人的“帽子”在江蘇不再“一戴終身”。

  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明確提出,要建立非遺傳承人退出機制。但近6年來,真正退出的非遺傳承人幾乎沒有。連雲港此次將非遺傳承人除名,引起了不小的爭議。那麼,非遺傳承人被除名的背後意味著什麼?這對非遺的傳承保護又有何利弊?

  非遺傳承人被“摘帽”

  作為民族文化傳承的“活化石”,非物質文化遺産歷來受到人們的重視,但長期以來,“重申報、輕保護”卻是非遺保護中碰到的頑疾,比如個別非遺傳承人,在得到頭銜之後,卻不怎麼幹實事。“連雲港市這次被取消資格的4名非遺傳承人,有履職不力的,也有不再從事這一工作的。”談起這次“罷免”事件,連雲港市文廣新局非遺處處長謝春芳説,這些傳承人大多在當地小有名氣,此次連雲港的較真,不僅讓業內人士驚訝,也讓不少局外人有些吃驚。

  其實,這不是江蘇省第一次對非遺傳承人亮“黃燈”。此前,蘇州對非遺傳承人作了一個評估,結果9名市級傳承人不合格。對此,蘇州市非遺辦副主任王燕告訴記者,不合格者中有些是傳承人自身意識不強,履行義務不力,而有些則是不能獨立履行傳承義務。“如果再有一次不合格,那麼他們的傳承人資格將被取消。”

  江蘇省文化廳非遺處處長王健告訴記者,去年年底,江蘇對省級或省級以上非遺傳承人實施績效考評的辦法,今後考評還將不斷細化。

  “退出”是為了更好保護

  退出機制建立的初衷,是為了杜絕“重申報、輕保護”現象,也是為了從源頭保護非遺文化。對於此次除名,有人拍手叫好,認為此舉緩解了“頭銜熱”“大師熱”的亂象。有人卻並不看好,認為這樣“一刀切”的做法並不適用於所有類別的非遺傳承人。

  連雲港市“雲繡”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季玉青表示:“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在評定時本來有一定的標準,但此次評估無論是考核標準還是考核範圍都沒有對外公示。既然曾經被評定為代表性傳承人,現在又被評定為不合格,不禁讓人對評估的嚴謹性産生疑問。”

  對於非遺傳承人取消“終身制”的做法,江蘇省非遺保護中心辦公室主任趙魯剛説,“傳承人”原本只是一種稱謂,但由於當前社會對類似頭銜的追捧,加上金錢資本的涌動,“傳承人”頭銜直接提高了藝人作品的市場價格。“如此一來,非遺保護在一些人身上就顯得不那麼純粹,也沒有起到保護的作用。因此,退出機制的實行,就顯得迫切而有必要。”

  “退出機制有助於糾正短視行為和功利主義,警示人們不能以獲取利益的大小來衡量非遺保護工作。如果放任投機心態和利益慾望,我們只可能離‘非遺’保護越來越遠。”王健説,退出制度的施行,將為盲目的申報熱降溫,引導各地將重心從“申報”轉移到“保護”上。

  非遺傳承需變輸血為造血

  “非遺傳承人的評選和管理應該是動態的。傳承人如果不再有代表性,不能起到&&展示和宣傳的作用,就應該被取消資格。如果有人符合傳承條件,就應該被補到傳承人名錄中。”謝春芳説,一些傳承人被取消資格並非技藝不精,而是沒有傳播的能力,而一些有傳播能力的人,卻無法得到代表性傳承人的資格。“傳承人不應該僅是身份,更應該是一種責任和擔當。”

  “退出機制本身也顯示出了一些非遺傳承難以為繼。”趙魯剛告訴記者,光靠讓不合格的傳承人退出是不夠的。一些非遺傳承項目失去了生存土壤,傳承人光靠手藝和補貼,只能維持生活,所以傳承人會選擇另謀他業。為防止“人走技失”,促進技藝傳承,讓傳承人真正將手中的絕活傳承下去併發揚光大,就要加大對非遺的保護力度,給傳承人提供更好的條件,搭建更大的平臺,做好政策扶持、招商引資和牽線搭橋等工作。“讓傳承人過得尊嚴體面,傳承人才有傳承的動力。”

  破除傳承人的終身符號,讓傳承有進有出,才能更高效地傳承、傳習、傳播非遺文化,開發利用好非遺。“評選傳承人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退出機制也是為了真正用好傳承人,讓傳承人握好手中的接力棒,讓非遺留得住、傳得廣。”趙魯剛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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