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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以下簡稱《計劃》),部署促進中國傳統工藝的傳承與振興。
《計劃》指出,傳統工藝蘊含著中華民族的文化價值觀念、思想智慧和實踐經驗,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振興傳統工藝,有助於傳承與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涵養文化生態,豐富文化資源,增強文化自信;有助於更好地發揮手工勞動的創造力,在全社會培育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於促進就業,實現精準扶貧,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增強傳統街區和村落活力。
《計劃》要求,要立足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學習借鑒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發掘和運用傳統工藝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豐富傳統工藝的題材和産品品種,提升設計與製作水平,提高産品品質,培育中國工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廣泛應用,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的需要。到2020年,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以及對城鄉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明顯提升。
《計劃》提出,要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為基礎,建立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調動年輕一代從事傳統工藝的積極性,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隊伍;將傳統工藝作為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實施重點,提高傳承能力,增強傳承後勁;加強傳統工藝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和理論、技術研究,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和理論研究人才;強化質量意識、精品意識、品牌意識和市場意識,提高傳統工藝産品的設計、製作水平和整體品質;拓寬傳統工藝産品的推介、展示、銷售渠道,為傳統工藝搭建更多展示交易平臺;加強行業組織建設,鼓勵地方成立傳統工藝行業組織;加強文化生態環境的整體保護;促進社會普及教育,增強傳統工藝的社會認同;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計劃》強調,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探索振興傳統工藝的有效途徑;落實支持政策,將傳統工藝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十三五”時期文化旅遊提升工程;加強金融服務,探索建立傳統工藝企業無形資産評估準則體系;鼓勵社會參與,加強傳統工藝振興的多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