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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我寫《紅高粱》時深受印象派畫家的啟發

文化藝術 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7年02月28日 09:43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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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樹 (油畫) 93.4×74厘米 1889年 梵高 美國大都會博物館藏

柏樹 (油畫) 93.4×74厘米 1889年 梵高 美國大都會博物館藏

  評價歷史人物應有歷史眼光

  在歷史環境下,每個人的命運和國家的命運密切結合的時代,作家的某些行為實際上是不應該過分地苛求。我們就其作品來討論一個作家比較好,就像我們研究一個畫家,那我們首先就得看他畫的畫;研究一個書法家,首先當然得看他的書法。有一些人比如蔡京、王鐸的書法,因為他們個人道德方面的問題、個人的某些經歷,會影響對他們書法藝術作品的判斷,但是隨著歷史長河繼續往前流淌,人們對他們的書法會有更加公正的評價。按説王鐸是貳臣,明末崇禎年代的臣子,後來在清朝做了高官,對明朝遺老遺少來講,他是貳臣,所以地位壓得很低,但是幾百年以後,我們看王鐸的書法成就已經不可撼動。所以很多文學家、畫家的歷史最終地位的確定,還是要看他們的作品,對他做人方面的某些瑕疵,私生活方面某些被人詬病的一些細節,時間拖得越長越淡化,最終他們的好作品還是能夠留住。

  評價這些歷史人物應該有歷史的眼光、歷史的角度,最根本的是我們作為後人確實應該尊重前人私生活方面的一些隱秘,不要過多地解密,尤其不要醜化。我們作為後人應帶著恭敬之心來研讀作品,然後思考他們的作品為什麼能在那樣的歷史年代發揮巨大的作用,以及他們作品為什麼還受到現代讀者關注,是不是繼續發揮有益的作用。

  比如,魯迅先生對我影響很大,我的《檀香刑》就是一部向魯迅致敬的作品。我們尊敬魯迅、學習魯迅,但是我們不能神化他,不能説魯迅説的每句話都是對的。所以每過一段時間,大家對魯迅的一些觀點、作品提出另外不同的看法進行商榷,學術探討是應該允許的,也是正常的,這跟往英雄的頭上潑臟水不是一回事。對偉大的文學家,我們尊敬、學習,還要繼承,但是不能神化,要有客觀公正的分析。我們認識到前人偉大的方面,同時也要非常清楚地知道我們的前輩在哪些方面做得不好,否則也沒有我們存在的必要。假如我們的前輩一切都盡善盡美,那麼我們這些創作者變成讀者就行了,就不需要創作了。

  “斷語”不能拿字眼來摳

  吳冠中先生説他平生最崇拜三個人,一個是魯迅,一個是梵高,一個是他太太。魯迅給他思想,梵高給他藝術的革命性,他夫人保證了他的後勤。他説“一百個齊白石比不上一個魯迅”,實際上是藝術家的極端之言,為了強調美術家也應該具有思想的重要性。有個性的藝術家會下很多斷語,千萬不要一再地摳字眼,他就是表達一種強烈的情緒,因此才把話説得絕對,語不驚人死不休!如果吳先生不是這麼説,人們能記住嗎?比如吳先生説:“畫家也要讀文學啊!文學很重要啊!”説完,大家就忘了。他一説“一百個齊白石比不上一個魯迅”,全都記住了。他還説“筆墨等於零”,也是為了強調,他怎麼不知道筆墨不等於零呢?這是一句極端的話,不能拿字眼來摳,因為偉大的美術作品同樣是不可比擬的。

  魯迅的小説《狂人日記》,我們説發揮多大作用,怎麼估量都不過分;但徐悲鴻先生的《愚公移山》,蔣兆和先生的《流民圖》,梵高的《向日葵》,俄羅斯巡迴展覽畫派的作品等,産生的影響難道不比一部小説強嗎?而且,美術和文學,音樂和美術,舞蹈和歌唱、音樂都是互相影響的,所以,任何一個修養高的藝術家往往兼具多方面的藝術才能。像齊白石的詩歌寫得多好,風趣、幽默、機智、詼諧而且很深刻。有很多作家畫畫也很好,國外一些作家也能畫很好的畫,所以是互相影響的。

  《紅高粱》與美術大有關係

  我沒有受過任何美術教育,只是作為一個欣賞者,看多了當然也能感覺出什麼樣的畫好。20年前,我花了400塊錢買了某某大師入門弟子畫的山水畫,挂在客廳裏,當時覺得挺好。過些年,我越看這畫越感覺不好,乍一看什麼都有,有山有水,色彩艷麗,但是時間長了覺得彆扭,哪個地方總覺得不自然,沒有達到很高的藝術境界,然後就換了一幅。這説明我對畫的審美認識提高了,就像神槍手天天打,畫家也只能天天畫,我們作為欣賞者也要天天看,看的多了自然就知道。

  我對書法沒研究,頂多算書法的愛好者而已,某種意義上來講是在浪費紙墨。最近嘗試用左手寫字,結果導致右手的鋼筆字發生了變化,所以,我練毛筆字最大的收穫是鋼筆字有進步。

  我當年在軍藝學習的時候,在寫作《紅高粱》的過程當中,就深受印象派畫家的啟發。梵高畫面上旋轉的星空、擰著生長的樹,高更在南太平洋島嶼畫的《我們從哪來?我們是誰?我們往哪去?》,那種用色的大膽,色塊的堆積,讓我在寫作的時候感覺到有一種力量,感覺到一種巨大的衝動。於是無形當中轉換成我的小説語言,當然,我在作品裏不是直接去寫美術、寫線條、寫色彩,但是我會産生一種強烈的情緒,這種情緒就調動了我的詞彙,詞彙裏就有了我所喜歡的美術家同樣的風格。所以,印象派畫作的風格,跟我早期小説裏的語言風格,在藝術的信息方面是通聯的。《紅高粱》裏面對色彩的大量描寫是下意識的,可能就是跟那段時間我非常喜歡美術大有關係。

  很多作家喜歡戴著耳機寫作,我有一段時間也是戴著耳機寫作,聽音樂的節奏感會轉化成語言的節奏感,一邊寫一邊晃動,感覺腦袋裏的詞彙源源不斷地流出來,音樂節奏快的時候行文節奏也緊湊,語言仿佛音符在跳躍,這種體會應該很多作家都有。畫家是不是也能夠從文學作品裏得到教益?我想應該肯定能。

  (作者為作家莫言,本文為馮智軍根據採訪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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