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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2日 04:30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CNTV綜合
7月31日晚倫敦奧運會羽毛球女雙比賽發生的消極比賽風波,為了避開提前與本方隊友在淘汰賽中相遇,女雙A組中國組合於洋/王曉理與韓國組合鄭景銀/金荷娜,以及女雙C組的韓國組合河貞恩/金旼貞與印尼組合波莉/喬哈裏,都選擇了消極對待比賽。這四對組合在場上缺乏鬥志和求勝欲,擊球不是下網,就是出界。兩場奧運級別的對決,水平卻還不如業餘選手。
那麼何為“消極比賽”呢?
根據網絡上給出的定義“消極比賽”包含以下四種情況:
1.比賽中,當一方領先另一方很大比分的時候,失敗一方因為沒有可能再贏回來而不認真比賽的。
2.比賽中,因為外界原因。例如:對裁判執法的不滿;隊員對教練、俱樂部甚至球迷不滿而不認真打比賽的都稱為消極比賽。
3.在小組賽中,因為已經提前出線,為保存實力而消極比賽。
4.在小組賽中,已經提前出線的情況下,為了避開下一輪強勁對手、提前遭遇本國對手等因素,選擇性消極比賽,以此來選擇下一輪的對手。
而在本次事件中,IOC(國際奧委會)對“消極比賽”的解釋為:“未盡全力贏得比賽,做出了明顯有害於羽毛球運動的行為。”
不過,看問題不能太片面,發生這樣的事很遺憾,確實不符合奧林匹克的精神,但看看這次競賽的規則,是不是有些不合理的因素呢?本屆奧運會國際羽聯特地在所有羽毛球項目上設置了小組賽,這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運動員打了一年的積分賽和排名賽,到奧運會又要參加小組賽,隨時都會出現各種冷門,或者和本國對手相遇,即便是世界排名第一的林丹都要從頭打起,從小組賽打起。所以,規則制定者是否真的仔細考慮各方情況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