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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廣播電視集團(總臺)的資産管理創新 |
作者:江蘇省廣播電視局 李向陽 發佈時間:
2005-9-23 1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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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過去十年廣播影視業改革與發展的理論與實踐梳理之後,業內現已基本上形成了以下一些共識: 中國廣播影視業正處於整體調整與穩定發展期,而絕非高速增長期;除非有重大盈利模式突破或體制機制創新,今後幾年難有驚人之舉;制訂發展戰略必須以媒介的制度創新為核心,以資産管理的體制機制創新為著力點,將發展納入改革的軌道,統籌把握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與深化內部改革、促進産業成長,統籌把握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統籌把握資源整合與財務核算,統籌把握政府規制與媒體自律,在解放與發展文化生産力的同時,提高管理與控制的力度與效率。 顯而易見,貫徹科學發展觀要有新的思路與推動力量。在宏觀的政策供給難以在短期內有新突破的情況下,在微觀層上緊緊抓住資産管理創新這一關鍵環節,不失為一種可謂“比著可以做”的操作模式。 一、通過微觀體制改革打造市場主體
兩年來,文化體制改革儘管還處於試點階段,也已經具備了明顯的示範與借鑒作用。但實踐證明,廣播影視業最大的體制弊端是事業單位的性質,事企不分,政府主導,束縛了文化生産力的發展。當前貫徹科學發展觀,研究部署新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最要緊的是要理清改革發展思路,將發展納入改革的軌道,以資源配置機制的重大轉換推進健康有序,且是整體性的增長或發展。也就是説,在微觀層面上,可以根據中央關於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分類推進改革、分類管理的總的原則,除某些負有特殊傳播使命的中央、省級媒體或這些媒體的某些頻率、頻道外,其餘廣播影視機構積極創造條件推進微觀體制改革,實施資産管理創新,打造市場主體,構建産業化經營的平臺。作為國有國營或業內國資控股的主流媒體,今後這些機構仍然會擔負大量的公益性傳播任務,那也必須在微觀體制改革過程中,對這些承擔公益業務的部分或環節探索一種與市場經濟宏觀環境相適應的新的事業體制。這就是中央領導同志近年來反復強調的那句話:“政府花錢買個新體制,寧可付出改革成本,也不能讓舊體制再繼續下去了”。 這無疑是可望突破當前體改試點瓶頸的一種新思路。為了對這個新思路能逐步形成共識,有必要對一些基本概念作一些介紹。 試問何謂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下同)的資産?即為集團所擁有或所控制,且能以貨幣計量,並創造效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經濟資源,是集團運行的物質基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産管理創新的最終目標是盤活資産,實現價值最大化,而關鍵則是要培育和塑造真正的市場主體。 試問何謂市場主體?即具有獨立的財産權利,享有獨立經營決策權而又不受非市場因素制約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負贏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現代企業是市場主體的一種標準的組織形式。 試問何謂廣播電視業的新型市場主體?即按現代企業制度與現代産權制度組建的新型廣播電視傳播企業。與傳統的事業法人或企業法人相比,其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應該擁有包括傳播權和經營權在內的完整權益和完整的法人財産權。這是廣播影視業培育和重塑新型市場主體的精髓所在,也是走向現代媒介制度的必由之路。 去年年底在廣州召開的一次傳媒改革高層論壇上,某境外媒體的一位高管在他的講演一開始就説:聽了這麼多關於廣播電視産業化的講演,其實説的都是空話。試問沒有企業,沒有市場主體,何來産業?真可謂旁觀者清,一語破的。事實確實如此,繞開産權制度改革,連正常的投融資結構也難以形成,談何市場主體?所謂打造産業鏈、所謂提升核心競爭力云云,統統不過是那些習慣在寫字樓裏討生活的書生們的一廂情願而已。所以,現在人們幾乎都已形成這樣一個共識,從傳統的事業單位轉化為現代傳播媒體,真正的攻堅克難之戰是對核心資源推進産權制度改革。舍此別無他途。 應當説,廣播影視系統對於産權制度改革並不陌生。牡丹江新聞傳媒集團從1999年10月16日便實施公司化運作的整體轉制,“洗牌不翻牌,換湯又換藥”,“兩權(國有資産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四自運作(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受到了業內與學界的好評。去年五月,他們又成功地實現了與牡丹江報業集團的合併重組,成為國內第一家跨媒體經營的企業集團。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在傾力打造電視《第一財經》頻道的同時,又按照“同心多元”的産業拓展思路,打破傳統界限,與北京青年報、廣州日報聯合創辦《第一財經日報》,開創了産權整合、優勢再造、強強合作,跨地區、跨媒體傳播的先河。廣播電視的友鄰行業——出版系統的一些改革先行單位,或剝離轉制,或整體轉制,進行大洗牌前夕的“悲壯一搏”,正成為整個文化領域體制改革的新亮點。近幾個月來,中國證券報、中國保險報的股份制改革獲得成功,又再次將業內的視線引向對傳統媒介産權體制的創新。這些改革發展舉措之所以都以産權變革為核心,原因很簡單,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當産品的上遊、下游都已市場化的情況下,“誰投資,誰所有,誰得利”,不僅是經濟活動的一般法則,也是市場交易生生不息的不懈動力。廣播影視機構若要突破傳統體制的困頓,也必須走這條路。 顯而易見, 如果我們確認廣播影視業的資産管理同樣適用會計恒等式,即資産=負債+所有者權益,如果我們確認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的資産來源於國家出資者和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那麼,為了實現資産管理創新,就必須通過明晰産權,搞明白誰是國家出資者及其代表,他到底具備什麼樣的權益;誰是債權人,他到底具備什麼樣的權益;誰是其他利益相關者,他們也應獲得哪些權益。 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創新,包括媒體的文化資本創新的一大秘密,是對資本主義發展以來人類文明成果的合理繼承,也是培育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前提條件。對於某一個具體的傳媒集團或媒體來説,明晰産權則是行使民事權利、承擔經營風險和社會責任、分配利潤的基礎,也是有效地實施資産管理創新的基本前提。 應當承認,上個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廣播電視集團化浪潮所引發的全國二十四家廣播影視集團機構(含原國家廣播影視集團,其中廣電集團十八家、電影集團六家)的産權變更,實質上只是政府主導下的産權集中行為,類似用“麻袋”將分散的“土豆”裝了起來,産權既虛置又殘缺的制度缺陷依然存在,成為繼續束縛廣播電視生産力解放與發展的體制性障礙。而且,由於這些集團一般都由黨委宣傳部直接領導,由廣電行政部門實施行業管理,又引發出了許多新的矛盾和問題。常常引起人們詬病的所謂“不企不事,不倫不類,不上不下,不尷不尬”,根子也就在這裡。牡丹江新聞傳媒集團之所以是一個例外,因其是完全自發、自主的改革,帶有體制外突破的意義。 所謂産權既虛置又殘缺,其突出表現就是: 第一,國有經營性資産、非經營性資産與資源性資産界限不清,有的也難以劃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我國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的産權屬於國家,照理説是明晰的。問題在於並沒有明晰的最終委託人對國有産權負責,更沒有明晰的所有權、支配權、使用權與剩餘索取權的界定與劃分。根據目前的政策供給,公益性事業與經營性産業將實施“兩分開”的剝離,也勢必涉及到相應國有資産的界定與劃分,將業已虛置、殘缺的國有産權明晰化、完整化。可惜,至今尚未在業內與學界就此形成較為一致的意見,又沒有現成的法律規範,操作難度很大。 第二,國有經營性資産的經營沒有經過法定程序授權,僅僅依憑“經省(市)政府授權”的紅頭文件,難以建立與市場運行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對經營管理者的任命更多的是行政命令,甚少由市場機制決定,事實上形成了國家出資者(所有者,下同)與實際控制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與目標函數的差異。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也就難以真正到位了。 第三,上級黨委宣傳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與所謂“獨立的事業法人”媒體及其內設的一些機構的權職設置交叉,繼續循著行政授權的慣性運行,圍繞各自的黨務目標、行政目標或經營目標進行著錯綜複雜的利益博弈。 第四,在行政支撐的“四級辦、四級混合覆蓋”的傳播體制下,公益性業務與經營性業務混合傳播,繼續咀嚼著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最後一盤“大鍋飯”。 第五,經營管理者與廣大員工的身份模糊,其價值目標與市場條件下的媒體目標動輒偏離。日趨成熟的職業經理人市場、人力資源市場、資本市場並沒有對傳媒集團形成有效的外部約束。 實踐一再證明,改到深處是産權,改到痛處也是産權。如不實行“由事改企”的轉制或剝離轉制,或整體轉制,或一步到位,實行股份制改革——難以培育與重塑新型的市場主體,廣播影視集團難以以整體身份進入資本市場和人力資源市場,也難以真正以産權和資産為紐帶進行新一輪的整合,改變目前一盤散沙、又弱又亂的局面。但是,盲目推進産權改革,由於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撐與成熟經驗,也難以堵塞國有資産流失,即所謂“掌勺人私分大鍋飯”的漏洞,難以確保體制轉軌過程中的職工權益保護和改革巨變中的文化安全、社會公平。所以,既要開拓創新,又要審慎行事,一步一個腳印地推進。不能颳風,不搞“一刀切”,不用行政命令強行趕進度。 需要指出的是,自從黨和國家決策層與主流經濟理論界將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鎖定為“産權改革”時起,就已經決定了改革啟動以後的路徑必然是沿著今天這樣的路子走。引發全國上下關注的“郎顧之爭”,促使我們反思改革、總結改革。但正如學者們所指出的,“這次爭議過後,會不會有方向性逆轉?同樣不可能”。 當務之急,是要根據中央文化體制改革的部署和分類運行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在原來推行集團化試點的基礎上“換腦筋”,進行改革“補課”,或進行二次改革,從“物理變化”轉向“化學變化”,即實行以産權制度改革為核心的“企業化變法”。也就是説,除了那些電影、電視劇、動畫美術片或科教、娛樂、音樂、體育等節目的製作經營單位要全面轉企,除了那些物資供應、音像出版、音像發行等附營單位要全面轉企,除了那些已經成為企業的要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或上市外,那些可經營的頻道、頻率在保留所有權、資産控股權、節目終審權與播出權的前提下,也可以通過資源整合組建為相應的運營公司,投身市場參與競爭。至於那些尚未推行集團化的地方和單位,在微觀體制改革中就應盡可能的直搗體制性障礙的核心問題,而不要再走別人已經走過的彎路了。 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轉制工作必須堅持黨和國家的新聞傳播方針不動搖,探索黨的領導和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的領導體制。 第二,轉制工作應按照《公司法》、《企業法》和《國有資産評估辦法》等有關國有資産管理的法令框架與程序進行。 第三,轉制工作應考慮到廣播電視業的特殊性,在《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法律政策的框架內進行。 第四, 哪些剝離轉制,哪些整體轉制,哪些一步到位,實行股份制改革,按中央政策規定範圍辦事,並因地、因單位制宜,將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單位上下的心理承受能力統籌把握。 第五,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先試點、後推廣,先論證方案,再組織實施。 根據科研單位和出版單位的經驗來看,大致有這樣一些主要步驟:第一步,取得進行轉制的批文。第二步,進行財務清算。第三步,提出資産評估的申請。第四步,實施資産評估。第五步,申請資産評估確認。第六步,起草公司章程和公司名稱核準。第七步,申請對股權管理方案的批准。第八步,驗資。第九步,進行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第十步,到工商部門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第十一步,備案。第十二步,到開戶銀行變更戶名。第十三步,變更稅務登記。 在實際工作的指導上,要特別關注這樣幾點: 一是由於廣播電視業特許經營和意識形態特徵,轉制應嚴格履行廣播電視行業法規規定的相應法律法規程序。 二是依據國辦發【2003】105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産業發展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兩個規定的通知》(下同),及國家其他有關清産核資政策,在搞好資産評估的基礎上,對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産損失和不良資産,可依次衝減國有權益和國有資本金。 三是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可爭取參照省屬企業改制劃撥土地使用權處置的有關規定,分別採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土地租賃、國家以土地作價出資(入股)和保留劃撥等方式。按出讓方式處置的,出讓金按土地資産評估確認價的20%計繳。確有困難的,經批准可返還80%。 四是有關著作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産評估,應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權威評估機構評估。 至於國家明確規定繼續保留國有事業單位性質,或經過改企轉制後繼續主要承擔公益性任務的頻道、頻率或公司,如何通過增加投入、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創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的事業體制,因受篇幅限制,這裡就不具體展開了。
(來源:《南方電視學刊》) 責編: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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