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國防科工委聯合發出《關於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國今年起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畢業生見習期限一般為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在見習期間被見習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可以作為工齡計算。對於有一定規模、各方麵條件較好且能持續提供較多見習崗位的企事業單位,可以將其確定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見習基地掛牌期限一般確定為三年。三年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繼續掛牌。
《通知》強調,見習期滿仍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由政府所屬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繼續進行就業指導和推薦就業。
責編: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