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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豬肉,炒魷魚——哪個炒錯了?》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04日 15:11 來源:CCTV.com

  白大爺在前段時間其他地方出現豬鏈球菌疫情時,到市場買了2.5元的豬肉吃,沒想到引起所在公司領導的不滿,並以多次違反公司規定為由將他開除。白大爺一怒之下,以追討加班工資為由把公司告上法院。

  白大爺在成都市易安特公司當炊事員兼門衛。七八月份,一些地方出現了豬鏈球菌疫情,他所在的公司不準職工到市場上買豬肉。8月10日中午,很久沒吃豬肉的白大爺上市場用2.5元買了半斤豬肉回公司。白大爺對其他人説:“你們願吃就吃。”看到白大爺不聽“招呼”買豬肉,公司的領導楊某某很生氣,第二天,領導楊某就他吃豬肉一事召開職工大會,要求他對此作檢討。白大爺不服,提出抗議,認為公司是小題大做,拒絕檢討。隨即,公司領導宣佈了對白大爺的處理決定:從即日起,將他從公司開除。 

  在法庭上,白大爺認為 “我私人買了半斤肉,並不是擅自給公司買肉給大家吃,我有什麼錯?當時,省市有關領導都在吃豬肉,有關部門也沒有禁止吃豬肉。我吃點豬肉,公司就開除我,憑啥?”他説:“現在公司開除我,侵犯了我的權益。在這個公司打工期間,我經常在節假日上班,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公司應該付給我近3年時間的加班工資,加起來有1.2萬餘元。”

  對此,公司稱,白大爺是因為多次違反公司規定才被開除的。他進一步解釋説:“我們不是禁止員工吃豬肉,而是不能擅自到市場上買肉吃,這是對員工負責。”對於白大爺提出的加班工資問題,他認為公司每個月給白大爺的400元工資是包乾的,不存在節假日加班費一説,所以公司對此沒有責任。

  最後,成都高新區法院做出判決:一、公司對白大爺做出經濟賠償共計1200元;二、由於白大爺無法舉出能證明自己加班的有效證據,故對加班費一項不予支持。

  播出時間:2006年1月6日

責編: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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