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背景:生意人
維權背景:據了解,近年來全國各地小孩因吃果凍而被噎死的事件屢屢發生。今年2月9日下午5時許,太原市一個1歲多的女孩在吃果凍時,不慎將果凍一口吸進氣管,因搶救無效死亡。3月7日下午,福州市一個兩歲多的男孩在吃果凍後20分鐘內斷氣死亡。據悉,國外也發生過果凍噎死小孩的事件。
維權故事:2002年2月18日,姚先生家遭遇了一場悲劇:他8歲的兒子吃了一個散裝果凍後被噎住,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當日開具的北京市外來人口死亡證明書註明其死亡原因為“氣管異物窒息”。姚先生將銷售果凍的超市及生産果凍的廣東一公司告上法庭,認為孩子因吃果凍而被噎死,被告應承擔各項經濟、精神損失30萬元。
社會意義:大批果凍被收回,名牌果凍如“喜之郎”,上面已經有了“請勿讓小孩老人一口吞食”的食用注意説明。我國於2003年9月衞生部和國際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了《果凍衞生標準》。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