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事件的諮詢人是劉玉,52歲的劉玉一直患有頸椎病,總也看不好,最近聽人推薦了一家中醫診所,據説這家診所的吳老中醫醫術出神入化,非常高明。
“就伸手那麼一劈,您猜怎麼著,老太太癱了十多年,立馬站起來了。”
“真的啊?”
“那還有假,您要找著他,您那身毛病一下全沒了。”
“是嗎?”
“真的。”
“這位同志,我問一下,在這兒按摩一次多少錢啊?”
“這兒,300。”
“這麼貴啊,這還貴,這年頭瞧病不多花點錢,連這人都見不著。”
“來了,我們先去了。”
等待了許久,吳老中醫終於出現了,儘管這位大夫年事已高,但是氣勢排場都非同反響,劉玉不由得打心裏相信了關於老中醫醫書高明的傳言,劉玉決定花300元讓老中醫給自己看看。
吳老中醫果然出手不凡,一次治療之後,劉玉覺得非常見效,而在交錢的時候,劉玉卻被告知,她這個病至少要一個療程,才能徹底根除,但是對方開出的治療費遠遠超出了她的估計。就在此時,主任醫師向她展示了一樣東西。
“我建議你用這個醫療儲值卡,您往裏面存5000塊錢,不但能把你這21次都給治療好了,依次還能剩下1300,你算算這多划算,而且拿這個卡來,您都不用排隊,大姐,您自己算算。”
“5000塊。”
出於對吳老中醫醫書的信任,劉玉預付了5000塊錢,購買了一張這家診所開辦的醫療儲值卡。
“ 不過有件事兒,大姐,事先咱們得説好了,此卡一經售出,概不退還,也不登出,終身受用,您看?”
“行。”
接下來的幾次治療,都非常順利,劉玉拿著儲值卡果然又方便又划算,每次約見吳老醫生,連隊都不用再去排,然而好景不長,就在劉玉準備接受第十次治療的時候,她突然發現整個診所瀰漫著一種奇怪的氣氛。原來吳老先生病逝了。
可是自己預交的儲值卡還是剩下2000多塊錢沒有用完,這下劉玉可沒了主意。
無奈之下,劉玉讓這位徒弟給自己秩序治療,然後新的治療方法讓劉玉實在是無法接受。於是劉玉找到診所的負責人,要求退還自己預先購買的那張醫療儲值卡裏剩下的餘款。
“那可不行,此卡一經售出,終身受用,概不退還。這是買卡的時候就告訴過您的,是不是?”
“可是,我是衝著吳老先生的名氣才辦這張卡的呀,要早知道吳老先生那麼快就不在了,我就不辦了。”
“這卡啊,是咱們醫院辦的,是不是?又不是專門給那吳老頭辦的,再説吳老頭死了,我們這兒還有別的醫生呢,這老張、老李、老王,還那個,您都可以隨便挑嘛,您完全可以繼續在這兒治療,都是八折優惠,您説這要是退卡,我覺得你這太沒道理。”
“你怎麼這麼不講道理啊,你要是不退我錢,我就去告你去。”
那麼劉玉可以要回儲值卡裏剩下的錢嗎?現在我們來回顧一下本次事件的重點,重點一,患有頸椎病的劉玉出於對診所內一位老中醫的信任,使用了該診所的醫療儲值卡,預付了21次治療費用,共計5000元錢,重點二,在治療進行到第10次的時候,由於信任的老中醫突然去世,劉玉對新的醫生的治療方法難以接受。重點三,劉玉不想在這家診所繼續治療,向診所提出退還卡內未使用的2000多元治療費。重點四,診所以該儲值卡並非為老中醫特設為由,拒絕退還劉玉任何費用,並向劉玉推薦其他醫生繼續治療。那麼劉玉能不能要回儲值卡裏剩下的錢呢?
崔律師:看待這個辦儲值卡,醫療儲值卡的行為,我們從法律上來看,實際上是建立了一個醫療服務合同,建立了這樣一個服務合同,這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誰呢?一方是患者,另外一方是醫院,那這個服務合同的內容是什麼呢?我想應該是兩個,一個就是吳老中醫給這位大姐治療她的脖子疼的病,這是她當初辦這張卡的主要目的,而另外一個服務的內容是什麼呢?那就是説這位患者如果有其它的問題、其他的毛病,她願意到這家醫院去就診的話,同樣可以用這張儲值卡,醫院也可以為她提供其他的醫療服務。那現在來講,由於吳老醫師的去世,這是一個意外的事故,導致她的這個合同主要目的就不能實現了,而吳老醫生這種特別的技能呢,又不是其他醫生可以取代的,可以實現的,所以合同法給了這位患者,這位大姐一個合同解除權,也就是説她有權利要求停止接受這家醫院的醫療服務,並且可以要求醫院退還她儲值卡裏剩下的錢。
火線答疑
北京,手機尾號3290的何先生,我到火車站售票處購票,可是售票處旁邊的提款機竟然把我的卡給吞了,事後銀行表示是機械故障,但由於沒取出錢我沒能及時買到票,所以我多住了一天,我能不能要求銀行賠償我120塊錢的當天的那個住宿費呢?
我覺得恐怕很難支持他這種想法,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知道買火車票的這個資金來源可能有很多種,不單是説必須要用卡買,你可能會用現金買,還有可能家裏人會為你買,也就是説卡被吞,和導致他花費這個住宿費不是一個完全的必然的因果關係,這是一個,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呢,我們合同法講,就是如果由於這種違約行為導致你産生一些損失的話,賠償的是直接可以預見到的一個損失,而他這種意外的住宿費的産生,不是當初銀行給他辦卡的時候可以預見到的一種損失,所以從這兩點角度來講,我覺得他這個住宿費的賠償恐怕很難得到支持。
但是我們也要提醒銀行機構,現在銀行競爭正激烈,咱們還是要好好維護機器,不要老出現類似的情況,給我們消費者帶來太多的不便。
上海,手機尾號7708的王小姐,您好,上個月我結婚前夕去美發店做頭髮,在他們的極力推薦之下,我就染了頭髮,可是他們操作失誤了,導致染發劑流到我的臉上,怎麼也擦不掉,美發店説再過幾天自然就會好,可第二天我就得結婚,不得以,我就只好黑著臉上了婚禮,這件事讓我精神受到很大傷害,我可以要求理髮店進行賠償嗎?
我覺得是可以的,很明顯的美發店的這種染發劑流到她的臉上,給她留下黑影,實際上我們從法律上來看,是美容院實施了一種侵權行為,那麼侵權所造成的後果我覺得也是比較嚴重的,那女孩兒都很愛美,尤其是在婚禮上,那更愛美,希望自己成為世上最美麗的新娘子,所以我覺得給她精神上造成了痛苦,就是這種後果是很嚴重的。另外呢,造成她這種後果的直接原因,沒有別的原因很顯然就是美容院的這種行為造成的,所以這個三點因素具備了的話,她所要求的這個賠償請求,包括精神賠償的請求,都可以向美容院主張。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