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聾啞女郭艷紅被丈夫帶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郭艷紅的家人知道後,認為郭艷紅即是聾啞人又有些智力障礙,是被丈夫騙到離婚登記處去的,離婚登記處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也沒有用手語充分告知郭艷紅相關情況。於是郭艷紅將民政部門離婚登記處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撤銷離婚手續。
責編:西尋
2005年11月,聾啞女郭艷紅被丈夫帶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郭艷紅的家人知道後,認為郭艷紅即是聾啞人又有些智力障礙,是被丈夫騙到離婚登記處去的,離婚登記處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也沒有用手語充分告知郭艷紅相關情況。於是郭艷紅將民政部門離婚登記處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撤銷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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