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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成被告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25日 15:04 來源:CCTV.com

  導視:路遇劫匪,他見義勇為,拔刀相助。政府表彰,他成為先進,受人讚揚。

  一紙訴狀,他變成被告,遭到懷疑。他究竟是不是真英雄?他的行為有沒有致人死亡?《人與社會》即將播出《英雄成被告》。

  主持人: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人與社會》。馬上要到春節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成了所有人都非常關心的話題。令人遺憾的是,隨著交通越來越繁忙,交通事故也在呈現上升的趨勢。有專家預測説,到2020年呢,車禍將成為導致人死亡的第3大殺手,將遠遠高於艾滋病、癌症這些疾病。如今在中國,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每年都有10萬人左右,粗略計算,平均每五分鐘,就有1個中國人被汽車奪去生命。另外還有數據顯示説,雖然我國汽車保有量只佔全世界的2%,但事故死亡人數卻佔全世界的15%左右。那麼今天我們的故事也要從一起車禍開始。但是,與一般車禍不同的是,這起車禍的起因是因為見義勇為,而最終,見義勇為的英雄卻被推上了法庭。這是怎麼回事呢?一起來看我們記者的報道。

  解説:2004年8月14日,來成都打工的張德軍和朋友一起開著車到自家旁邊的茶館裏喝茶。本來輕鬆愜意的氣氛突然被一個婦女的呼救聲打亂了。

  同期:張德軍: 當時我就在這個地方,就在外面喝茶,突然聽見前面一個女的喊搶劫了。

  解説:張德軍和朋友抬頭看見,兩名騎摩托車的男子從身旁一位騎自行車的婦女身上搶下了什麼東西。而此時,這個婦女已經被重重地甩到了地上。

  同期:婦女:坐著的那個人,就從我背後(把項鏈)拖起就跑,拖著,我當時就一抓,我本能地就拿一個手去擋,去拉,我一吼。

  解説:東西搶到手後,兩名歹徒迅速駕駛摩托車逃走。

  同期:張德軍:那個女的自行車也已經倒在地下了,有一個紅色摩托車,它後面坐了一個人,就是後面這個搶(東西)的。

  劉啟軍: 他搶了人(東西),我們喊他下來,他還跟我們做拜拜,笑容很好,這種猖狂的性質,對於我們來説,心裏很氣憤。

  解説:看到兩名歹徒如此猖狂,大家個個義憤填膺。當天恰好張德軍借用了朋友的一輛汽車,就停在茶館的門口,他當即和三個原本並不認識的茶客一起跑出茶館,駕車追趕已經遠去的兩名歹徒。

  同期:劉啟軍:張德軍是駕駛員,我是坐在後排。

  張德軍:他摩托車騎得很快,至少我估計他摩托車是在80邁左右。

  劉啟軍:他一直在我們的視線以內,我們汽車追趕他,我們一直追到龍潭立交橋。

  張德軍:追到這個龍潭立交橋的時候,他的摩托車在我汽車的前面,他就在護欄邊,我的汽車就在這邊。

  解説:張德軍和劉啟軍説,他們追趕兩名歹徒到達龍潭立交橋上時,兩名歹徒駕駛的摩托車在他們汽車右前方緊貼著橋面護欄快速行駛。汽車和摩托車的距離越來越近,眼看就要追上時,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了。

  同期:(張德軍)在那一瞬間的時候我都沒有反應過來,後來我的車子咚的一聲,往左側拐了一下。

  解説:兩車相撞的瞬間,駕駛摩托車的歹徒從十幾米高的橋上摔下,重重地落在立交橋下的草坪上。而實施搶劫的歹徒也摔到了橋上路邊。兩個人都是昏迷不醒,生死不明。見此情景,張德軍趕緊打110電話,進行報警。

  同期:張德軍:我也沒有想到,也沒有見過這個場面。一個摔下去,一個滿身是血。

  解説:110警車和120急救車隨後相繼趕到車禍現場。此時,從橋上飛到橋下,摔在草坪上的歹徒已經死亡,而摔在護欄內側橋面上的歹徒傷勢嚴重,120急救車迅速將其送往附近的成都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搶救。

  同期:(醫生李偉)當時是一個全身的一個多發性的損傷,包括顱內,然後頸椎,然後雙側胸部,另外腰背部,還有一個下肢的毀損傷。

  解説:在對傷者進行搶救的同時,警方立即展開了調查。調查確定,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摩托車進行搶劫的案件,死亡歹徒叫胡遠輝,受傷歹徒叫羅軍。警方在羅軍身上發現了搶劫所得的贓物,從騎車人李文君身上搶奪的金項鏈。羅軍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處於昏迷狀態,經過醫院的全力搶救,最終脫離了危險。為了對張德軍和劉啟軍等人進行表彰,2005年2月24日,成都市成華區見義勇為表彰獎勵委員會特授予他們“成華區2004年見義勇為先進”的光榮稱號,併發給每人獎金500元。

  同期:(張德軍)獎金也不多,作為政府來説的話,對我們這些人還是很關心的,所以我們都感覺很高興的,就覺得政府都覺得我們這個事情做對了。

  解説:由此,張德軍和劉啟軍等人一夜之間成為了成都家喻戶曉的人物,尤其是張德軍,在他所生活的人民塘社區,無疑就是一個見義勇為的英雄,人們對他無不拍手稱讚。

  同期:(村民)作為我們這兒的老百姓,不管哪個都拍手稱讚,張德軍是外地人,跟我們這兒當地都能見義勇為,是不是?

  解説:原來張德軍並不是人民塘社區的老住戶,只是一個外來打工者,暫時住在這裡。正因為如此,人們對他所具有的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更是大加稱道。

  同期:社區書記:如果我們社會要和諧,要平安的話,多出來這些見義勇為的同志是個好事。

  主持人:見義勇為的張德軍在成都成了人們學習的榜樣,不僅政府給了他獎勵,而且在他所生活的社區,老百姓也非常敬重他。然而在短短幾個月後的一個突如其來的電話,讓張德軍開始承擔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同期:(張德軍):接到法院的一個電話,拿傳票。

  解説:原來,9個月前,因為他見義勇為而被抓住的歹徒羅軍和死亡歹徒胡遠輝的家人,已經聯合向公安機關和法院控告他故意傷害他人。

  解説:那麼,羅軍怎麼會在那場特殊的車禍發生九個月後,又想起要對張德軍提出控告呢?原來,出院之後,羅軍便回到南充老家養傷,用羅軍自己的話説,在最初的兩個月裏,他的腦子一直是昏沉沉的,而且非常地痛苦。

  同期:(羅軍)腦殼到處都是包,傷疤,脖子也動不得,腳也是斷的,當時一直想的都是死,最後他們一直在勸我,他們都勸我説,你還有那麼多姐妹,讓我勇敢點,説你的孩子還那麼小,讓我要勇敢地活下去。

  解説:羅軍因車禍失去了左腿,傷癒之後的羅軍開始想如何讓自己的後半生有個著落。他想到了造成這一切的關鍵人物—張德軍。之所以想到張德軍,羅軍聲稱:在他養傷期間,隨著傷勢的一天天地好轉,2004年8月14日那天的情形在他的腦海中一天天地清晰起來。車禍的發生,完全是張德軍用汽車撞擊他和胡遠輝所駕駛的摩托車所致,造成胡遠輝和他的一死一傷。在他看來,張德軍完全是在故意傷人,是在犯罪,理應對他和胡遠輝的家人給予經濟賠償。而這個想法,羅軍告訴胡遠輝的家人後,胡遠輝的妻子和父母都非常認可。

  同期:(甘雪芳)我認為他是見義勇為,但是他追了一段時間,那見義勇為,撞死了,撞殘了,這就不算見義勇為,這就超出法律給予他的界限,給予他的權利,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同期:(羅軍)來得多突然,他突然喊我們停車,我當時聽到了,胡遠輝可能沒有聽到,我也不清楚,喊停後,我們還沒反應過來,他們的車子就向我們逼過來,群眾有多恨我們這種人,説句心裏話,有多恨我們,確實也應該追,但是他也不至於開車把我們撞死。

  同期:(甘雪芳)應該用車攔截,不應該撞。

  解説:自訴狀中,羅軍和胡遠輝的家人要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張德軍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法院判決張德軍賠償雙方,包括死亡和殘疾賠償金,醫療費以及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共計56萬餘元。

  同期:(張德軍)這個説實話是一個天文數字,作為我一個打工的來説,我怎麼,我一輩子可能都掙不到56萬,我就不吃不喝,可能都(很難)。你們在外面幹了壞事,危害了社會,你還要來,等於就是説要索賠,這個喊我索賠50多萬,這個純粹是敲詐我。

  解説:黃慶鋒是成都商報的記者,他向我們回憶了張德軍當時十分委屈又措手不及的窘迫狀態。

  同期:(記者黃慶鋒):當時有一幕給我的印象非常深刻,當天中午吃飯在茶樓點了麵條,張德軍點了二兩麵條,我吃了,一口他也沒吃,他説我吃不下,非常沮喪,然後就重復這一句話,真的是想不到。

  主持人:接到法院的正式傳票以後,張德軍心理非常得委屈。他覺得自己見義勇為並沒有錯。可是,面對羅軍和胡遠輝的家人提出的訴訟理由,張德軍又覺得自己有口説不清,畢竟那次車禍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年,事故現場早已無法重新辨認。張德軍幾天閉門不出,不吃不喝。終於他回憶起了當時車禍發生一瞬間的全部事實。

  同期:(張德軍)他撞到了護欄,然後撞到了我的車的頁制板。

  解説:隨後,張德軍又找到了當時一起見義勇為的劉啟軍,劉啟軍也證實了他對事發現場的回憶。

  解説:張德軍告訴我們,無論是被搶的婦女還是實施搶劫的歹徒,都跟他毫無關係。他本來可以不聞不問,也可以不開車去追歹徒,那樣他就不會惹上這樣的官司,也不會有現在這樣有口難辯的尷尬。為了怕影響家裏人的日常生活,張德軍把妻子和孩子都送回了老家,自己獨自面對可能的一切結果。這個百姓拍手稱道的英雄,一夜之間就成了被告,而把自己送上法庭的,正是自己親手抓到的歹徒。這樣的結果讓張德軍百思不得其解。

  同期:(張德軍)

  主持人:就在這個時候,雙方律師也已經展開了對案件本身的調查。經過多輪調查取證,這個案子的焦點集中在了,到底當時是如何發生的汽車與摩托車的碰撞。按照原告羅軍的説法,見義勇為者張德軍是在激憤的情況下,用轎車將摩托車撞倒,導致兩人一死一傷。而張德軍他們回憶起當天的情況卻是摩托車自己撞到護欄後,被護欄反彈到了汽車上。

  解説:看來,是張德軍故意開車撞人,還是摩托車與護欄剮蹭後撞向了汽車,這成為了張德軍是否承擔責任的關鍵。但是事情已經過去了9個月,當時警方的現場調查情況只能證明汽車右側頁制板與摩托車後衣帽箱發生了碰撞,卻並不能認定是誰先撞了誰。就在張德軍有口難辯,滿腹委屈的時候,辯護律師的一個細緻發現,讓形勢豁然開朗起來。

  同期:被告律師:我們有一個簡單的生活常識,那麼奇瑞轎車,他的右前方的葉制板是遠遠低於摩托車那個衣帽箱(尾箱)的,後面那個衣帽箱,那麼這帽箱的高度至少比奇瑞車的方向盤還要高,他怎麼肯定撞得到呢,是不是?

  同期:張德軍

  解説:讓張德軍沒有想到的是,9個月後再次見到羅軍時,羅軍竟然拄著雙拐。原來,羅軍在不久前又因為在馬路邊實施搶劫而被群眾抓獲,被義憤填膺的群眾失手把右腿打傷。

  同期:張德軍

  主持人:2005年12月7日,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轟動全國的歹徒狀告見義勇為者的案件正式宣判。這天的開庭時間是上午十點,但是許多成都市民很早便來到法院準備旁聽。很多普通市民都面對我們的鏡頭髮表了他們的看法。

  解説:本案的自訴人胡遠輝的父母和妻子甘雪芳、被告人張德軍和辯護律師李啟軍也很早就出現在法院。

  同期:(張德軍)我相信

  解説:看到胡遠輝的父母和妻子,一些準備旁聽的群眾按捺不住氣憤,紛紛上前與他們理論,雙方言辭激烈,最後爭吵了起來。

  同期:

  解説:上午十點,準時開庭,法官宣讀判決書。判決書中,法院認定張德軍為阻止二人逃逸而被動採取的高速追趕行為,與摩托車側翻,二人一死一傷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所以不應承擔責任。最後法院判決如下:

  同期: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被告人張德軍無罪; 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的規定,被告人張德軍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主持人:張德軍見義勇為惹官司的故事,我們已經提前發在了我們欄目的網頁上,有很多熱心的網友都留下了他們的觀點,我們一起來看一看。網名叫重慶森林的網友説:“英雄就是英雄,不管到了哪,哪怕是上法庭也不怕。俗話説:真金不怕火煉,英雄不怕檢驗!”網名叫不再沉默的網友的留言非常有意思,他説:“張德軍呀張德軍,歹徒要是不告你,我們可能就不會知道你的英勇行為了。雖然在法庭上受了點驚,但是能夠讓更多的人體會見義勇為的價值,值了!”還有一個叫鈴鐺的網友就留下了幾個字:“向英雄致敬!”表達了他對張德軍的支持。

  我們也來聽聽其他觀眾的想法,讓我們來聯線一位我們的熱心觀眾。您好,請問您對歹徒狀告見義勇為者這件事怎麼看?

  主持人:好的,謝謝您。今天的節目就先到這裡,明天同一時間歡迎您繼續收看《人與社會》。

責編: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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