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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梗概:
2003年3月27日,劉祥友及其同夥因在國道上攔路搶劫被信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舉報他們的,不是被搶的過往貨車司機,而是劉祥友的妻子王紅。一時間,王紅的親戚以及同村人紛紛説她親手害了自己的丈夫。
2003年初的一段時間,王紅的丈夫劉祥友總是睡到天快亮的時候穿衣外出,出門時,腰裏總是藏著一把刀,問他去幹什麼,他説去集鎮上收狗。起初,王紅並沒有在意,但是丈夫的表現越來越奇怪,最終王紅髮現自己的丈夫就是107國道搶劫案的主犯。明知丈夫是在犯罪的她忍受不了這種擔驚受怕的日子,經歷了長久的思想鬥爭,終於向民警舉報了丈夫搶劫的事實。她的丈夫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在丈夫服刑期間,她頂著輿論的壓力,一邊照顧年幼的兒子,一邊到處打工掙錢,等待著被自己舉報的丈夫早日回家團聚。
互動問題:
1、在情與法的較量之後,王紅把自己的丈夫送進裏牢房,自己扛起生活的重擔。您認為王紅這樣做值得嗎?
2、王紅現在不僅生活陷入困境,而且還要承受輿論的壓力,特別是家人的責罵,您覺得她該怎麼辦?
責編: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