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新論:戰後中日關係中的民間交流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 張進山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8日 09:57)
被譽為“民間外交”、“友好運動”的戰後中日民間交流,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植根民眾,經久不衰,始終保持著旺盛的活力和發展勢頭,在戰後兩國關係發展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回顧過去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歲月,為打開中日交往的大門,推動兩國友好運動的勃興和邦交正常化的實現,促進中日關係全面、健康、順利的發展,它始終扮演著官方或其它渠道都無法代替的角色,發揮了“貿易入手,以經促政”、“民間先行,以民促官”、“半民半官,以民代官”、“與官並舉,官民並茂”的特殊而又巨大的作用。可以説,良好的中日關係來之不易,而民間交流功不可沒。
一、貿易入手 以經促政
經濟是基礎,始終是連結兩國人民和政府的紐帶;貿易是催化劑,推動著中日政治關係的改善和發展。然而,由於上個世紀50、60年代的日本歷屆政府在對華政策上都試圖以“政經分離”的手法發展同中國的關係,甚至隨美反華, 推行“兩個中國”的政策,嚴重防礙了中日兩國基於平等的地位和相互尊重主權的原則精神,恢復正常國家關係的進程。
早在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基於中日兩國人民兩千餘年的傳統友誼和歷史的經驗教訓,一些渴望和平、反對戰爭的日本有識之士看到中國革命成功的大局已定,便於同年5、6月間率先發起成立了中日貿易促進會、促進中日貿易議員聯盟和中日貿易協會等貿易團體,以期從貿易入手,同新中國先行建立起聯絡,再逐步開展人員往來和文化交流,進而增進相互了解,推動兩國早日復交。同年末,他們設法與我國的外貿部取得聯絡,並於1950年1月同中方以記賬式易貨貿易方式簽訂了戰後中日間第一筆委託貿易合同。雖然合同數額不大,且後因種種緣故而未完全得到執行,但它畢竟是戰後中日雙方的首次接觸,政治意義遠遠大於實際意義。受其鼓舞,1952年5月,作為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批日本客人,帆足計、高良富、宮腰喜助三名國會議員不顧吉田政府的阻撓,取道歐洲訪華並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簽訂第一次中日民間貿易協議,成為開拓中日人員往來的先行者,在日本國內引起了巨大反響。三名政治家的壯舉,不僅打破了日本當局的對華貿易禁運,更為兩國包括政治家在內的人員往來打開了渠道。
50年代中日間四次民間貿易協議(協定)的簽訂,帶動了日本國內要求發展日中友好、力主兩國復交政治運動的勃興。這四次民間貿易文件,前兩次被冠以“協議”,自第三次起則被改稱官式的“協定”,雖只有一字之差,但卻蘊涵著深刻的政治含義。為把民間的“協議”改稱“協定”,既是中日民間雙方出於政治上的考慮,欲使之同政府的行為挂鉤,也是為了適應當時日本國內日中友好運動迅速發展的形勢之需。1954年9、10月間,兩個日本大型超黨派議員團40余人同時雲集北京參加中國的國慶典禮,由日本各界人士及友好團體發起的“恢復日中邦交國民會議”在東京正式成立,充分反映了短短幾年的民間貿易已把日中友好運動引向深入,要求並推動日中復交的政治運動迎來第一次高潮。
1958年5月,岸信介政府破壞中日民間貿易,包庇縱容日本右翼暴徒製造“長崎國旗事件”,致使中方被迫單方面宣佈“停止一切對日貿易活動和其他交流”四,使來之不易的中日往來的大好局面面臨嚴峻考驗。但為了進一步反擊岸信介的反華逆流,也考慮到兩國交往中斷給日本經濟,尤其是日本中小企業造成的實際困難,中方適時提出了發展中日關係的“政治三原則”、“貿易三原則”和“政經不可分”原則。同時把中日民間的貿易方式由“協議貿易”變為只同“友好商社”進行往來的“友好貿易”。這種以退為進的策略,既堅持了政治原則,也充分照顧到了日本中小企業;既避免了兩國貿易的中斷,也團結了日本國民的大多數,進而調動日本民眾把日中友好運動推向了更新、更高的階段。1959年日本社會黨委員長淺沼稻次郎和前首相石橋湛山等政治家的相繼訪華,以及日本國內聲勢浩大的要求恢復日中邦交國民運動的開展,無不體現了“以經促政”産生的良好效果。
進入70年代,包括執政的自民黨在內的日本各政黨要員和代表團的訪華更是達到高潮,最終推動了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實現。中日復交後,日本各主要政黨之所以相繼與中國共産黨建立正式黨際交流關係,並推動兩國關係全面順利的發展,中日經貿合作的巨大潛能和磁石般的魅力,是其重要因素之一。當然,良好的雙邊政治關係也會推動兩國經貿關係的發展,頻繁的政治交往在很大程度上往往服務於經濟。1989年北京政治風波後日本率先衝破西方的對華制裁,很快同中國恢復了包括經濟在內的全面關係,即是政治與經濟互相促動、互為因果的有力佐證。
二、民間先行 以民促官
中日民間交流,亦稱中日“民間外交”,是在50年代兩國尚未復交,按照國際法仍處於戰爭狀態的情況下而進行的一種非官方交往方式。中日民間交流總是站在中日友好運動的前例,開中日交往之先河,為打開兩國關係鋪路架橋。它運用中日兩國人民傳統友誼的偉大力量,先從經貿、文化交流做起,經過不斷積累和創造條件,逐步迫使日本政府同中國政府進行接觸,以推動中日官方關係的前進。
冷戰下的50年代初,東西方嚴重對立,日本政府以種種限制不許本國公民訪華。1952年10月,繼同年5月帆足計等三名國會議員首次打破日本政府的禁令訪華之後,在日本政府拒發訪華護照和層層設障的情況下,為出席在北京召開的亞洲及太平洋地區和平會議,部分日本代表仍以“條條大路通北京”的決心和毅力,衝破阻撓,強行闖關,甘冒政治和生命危險,或繞道第三國或駕舟偷渡,漂洋過海,曆盡艱辛,顛簸輾轉,達到北京,在中日友好交流的史冊上寫下了感人肺腑、可歌可泣的一頁。
二戰結束後,大量滯留在華日本僑民的回國問題亟待解決。在中日尚無邦交的情況下,基於日本僑民的強烈願望和國際人道主義考慮,中國政府責成紅十字會總會出面予以協助。1953年2月,由日本赤十字社、日中友好協會和日本和平聯絡會等民間三團體組成的代表團,應邀首次持日本政府被迫簽發的明確寫有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的護照訪華,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就協助在華日僑回國等問題達成協定。這不僅迫使日本政府首次向日本公民簽發了訪華護照,也解決了當時兩國間迫切需要解決而官方又無法解決的問題。這項順乎民意的人道主義活動,一直持續到50年代末才告結束。據不完全統計,其間,共約有35000名在華日僑和約3600名旅日華僑陸續得以返回各自的國家約3000具二戰期間被抓到日本折磨致死的中國勞工的遺骨被分批送回中國。中日雙方通過上述初期接觸和交往,增進了兩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友誼,為迎接中日交往新時期的到來起到了探路先鋒的作用。
50年代的中日民間交流,經歷了由點到面,由淺入深,由單向交往到雙向互訪,由純民間到帶官方色彩並逐步同官方挂鉤的發展過程。自50年代中期起,首先是中日間簽訂的民間交流文件開始由“協議”改稱為官式的“協定”。如第三、四次中日民間貿易協定和第一次中日民間漁業協定等。而到了民間雙方簽訂中日文化交流協定時,則索性把“民間”二字也予以取消了;其次是雙方在對方國家舉辦展出活動時,不僅會展名稱前冠以國名,且在會場上正式懸挂國旗。如1955年在東京、大阪舉辦的中國商品展覽會和1956年在北京、上海舉辦的日本商品展覽會等等;其三是中方訪日代表團名單的個人名字前有意冠以政府職銜。如1954年10月率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訪日的衛生部長李德全、1955年3月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代表團訪日的對外貿易部副部長雷任民、同年12月率中國科學院學術考察團訪日的中國科學院院長郭沫若和1957年10月率中國農業代表團訪日的農墾部長王震等。以上這些,不僅表明了迄今由日方單向訪華歷史的結束和中日雙向互訪的開始,也表明互訪的規格提高,官方色彩趨濃,打破了日本政府不與中方進行官方接觸的禁區。兩國民間交流的擴大和要求日本政府改變對華政策的日中友好運動蓬勃開展,迫使50、60年代的日本歷屆政府在制定和執行對外政策時,都不得不考慮到中國的因素及其存在。其中,從50年代中期起即參與中日民間貿易的、具有官方背景的日本日中輸出入組合,就是在這種“民間外交”以民促官的作用下而産生的。
三、半民半官 以民代官
50年代的“民間外交”促成了50年代末被周恩來總理盛讚為“民間大使”的西園寺公一先生常駐北京,以及60年代初中日間“LT貿易”機構和其常駐代表處的設立。1962年9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的顧問松村謙三受池田首相的“全權”委託訪華同周總理就以“漸進積累”方式發展兩國的政治和經濟關係達成“君子協議”;同年11月,廖承志和日本前通産大臣高碕達之助代表中日雙方簽署《中日長期綜合貿易備忘錄》,即“LT貿易”,開闢了新的半官方性質的貿易途徑;1964年8月和1965年1月,“LT貿易”雙方各在對方的首都設立聯絡代表機構,使中日關係邁向了半民半官、以民代官的交往階段。
中日“LT貿易”雙方,背後都得到各自政府的支持,實際是半官方的常設機構。中方的廖承志辦事處直接受國務院的領導,工作班子由外交部、外貿部等政府部門的成員組成,外貿部的地區政策第四局負責對日聯絡事務。日方的高碕達之助事務所的正式名稱為“日中貿易協議會”。其成員主要由曾任內閣大臣的政治家和通産省、大藏省的官員及財界人士組成,與日本政府聯絡密切,實際是具有濃厚官方色彩的通産省外圍團體。
自60年代初至1972年中日復交,“LT貿易”與“友好貿易”雙管齊下,猶如一車之兩輪,不僅直接參與和拓展中日綜合貿易,而且為中日雙方政界人士的互訪、政府間的相互溝通,起到了斡旋、仲介和解決難題的“小使館”的職能。如1963年雙方經政府批准的利用日本輸出入銀行貸款的成套設備進口合同的首次簽訂、1964年兩國開始互換記者的實現等等,都是只有在業已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兩個政府間才可完成的政治舉動。
中日間半民半官交流窗口和渠道的開闢,進一步推動了60年代兩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交流的迅速發展。據統計,雙方的貿易額1963年即達1.29億美元,恢復到50年代的最高水平;1966年則猛增至6.03億美元,3年內增加了近4倍。受佐藤政府的干擾,1967年至1969年的長幅雖有下降,但仍保持穩中有升的較高水平。在人員往來方面,兩國的交流範圍不斷擴大,互訪團隊的官方色彩更濃,往來人數不斷增加。尤其是1965年500名訪華日本青年同中國15個城市的數萬名青年進行的為期一個月的友好大聯歡,充分展現了兩國青年致力於中日友好的熱情,預示著中日復交的曙光已露。
70年代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恢復、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日本國內日中復交國民運動,迫使日本執政的自民黨把恢復日中邦交提到了其議事日程。為這一天的到來,中日各界的民間力量,奔走呼號,立下汗馬功勞中國“雙王旋風”、“孫平化旋風”登陸日本,日本“友好旋風”、“政黨旋風”造訪北京,田中首相正式訪華,最終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誠如高碕達之助先生所言,在促進中日關係發展方面,正是由於“LT貿易”等兩國民間或半官方交流組織和機構像掘進機挖渠一樣,雙方同時從兩端向中間挖起,矢志不移,常挖不止,才使得中日兩國的復交水到渠成。
四、與官並舉 官民並茂
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實現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訂,從客觀上為中日民間交流改善了外部環境,創造了有利條件,使之隊伍迅速擴大,渠道不斷展寬,機構逐漸增多,形式日益多樣,內容更加豐富,作用愈加明顯。而80年代以來幾乎每隔半年一次的兩國政要和首腦的互訪,從側面反映出中日友好已成為雙方政府的既定國策,給兩國民間交流的全面發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礎,使之更趨於友好務實,互利互惠,有力地推動著兩國關係日益走向成熟。概括地講,其主要特點有:
第一,民間交流機制化。80年代初,在雙方民間友好人士的倡議和兩國領導人的支持下,中日民間相繼設立了“中日友好交流會議”、“中日民間人士會議”和“中日友好21世紀委員會”三個固定的交流渠道,以利於彼此溝通,消除誤解,促進中日友好事業的不斷發展。如正值目前中日關係處於低潮之際,兩國數十個民間友好團體的代表于2005年4月12日集會東京併發表《和平與睦鄰友好呼籲書》,“為了記取歷史教訓,繼續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實現兩國的世世代代友好”,呼籲雙方“本著以史為鑒、面向未來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兩國及國民間存在的問題、分歧和爭端”,並把2005年定為“新世紀中日和平與睦鄰友好合作之年”。
第二,友好往來務實化。兩國間的人員往來已由復交時的幾千人上升到每年數百萬,僅2004年日本的來華人數就達到435萬人次。每週往來于兩國間的各種飛機航班達500架次。而且,其交流活動已不再僅限于形式上,同時也參加中國的改造沙漠、植樹造林、修復古跡、扶貧助學等,內容更加豐富、具體、紮實。
第三,團隊交往大型化。繼60年代的中日青年友好大聯歡和始於70年代的“友好之船”、“友好之翼”之後,中日間的民間交流活動趨於更加大型化。如1984年秋的3000名日本各界青年應邀訪華、2000年5月的有5000名成員的日本民間友好使節團的到訪和2002年13000多名日本各界代表齊聚北京,與中國各界人士進行盛大友好交流活動等,均在兩國間産生了良好的反響。
第四,政治交流黨際化。進入80年代後,日本的各主要政黨都相繼與中國共産黨正式建立了黨際交流關係,有利地推動了中日雙邊政治關係的改善和發展。
第五,人員往來低齡化。中日之間人員往來的年齡結構趨於低齡化,青少年所佔比重日益增加,為培養中日友好事業的後繼人才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第六,行業交流對口化。自70年代開始締結“友好城市”、“友好省、縣”以來,兩國地區間交流的發展勢頭不減,到2004年已達226對。與此同時,“友好學校”、“友好港口”、“友好報社”等也相繼涌現,科研、體育、教育、文化、醫療等機構之間的行業對口交流蔚然成風。
第七,國民交流“草根”化。隨著兩國民間交流的迅速發展,兩國間平民化的“草根”交流活動與日俱增,“關西日中朋友會”、“向中國贈送日語教材之會”、“日中技術留學交流協會”等自發性的群眾交流團體層出不窮。至於個人或家庭式的友好交往,更是不計其數。
第八,文化交流多彩化。中日間的文化交流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兩國復交後,則更是異彩紛呈。尤其是70年代末首次實現互派留學生以來,兩國間留學生、研修生、考察互訪的專家學者不斷增加,掀起了新一輪的留學熱潮。據統計,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佔留日外國學生總數的60%以上,居世界各國留日學生之首。日本在華的留學生人數也一直位居前列。
第九,經貿往來複合化。1978年中日長期貿易協議和1982年中日科技合作協定的簽訂,使中日經貿關係由迄今的單一進出口交易轉向經貿、科技全方位的合作。而90年代中日投資促進機構的設立,使兩國的民間經貿合作無論在質量或數量方面都出現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據中方統計,中日兩國的雙邊貿易額已從1972年的10.3億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678億美元,與中美貿易、中歐貿易呈三足鼎立之勢。若把港澳特區包括在內,中國已成為日本最大的貿易夥伴。在經濟合作方面,截止到2004年底,日本累計對華直接投資協議金額高達666億美元,在中國引進外資方面名列前茅。而且,從進出口産品結構看,兩國正由垂直分工走向水平分工;從經濟合作的水平看,兩國正由優勢互補關係進入更加密切的相互依存階段。
綜上所述,中日復交以來,兩國民間對話機制的相繼設立,中日長期貿易協定的簽訂,各地區及行業間對口交流關係的紛紛確立,同官方的對話機制、政府間雙邊協定及政府交流機構等並肩而立,並駕齊驅,彼此促進,相互補充,形成了與官並舉,官民並茂,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新局面。實踐證明,即使是在兩國保持正常關係的情況下,中日間的民間交流不僅不可或缺,而且它像潤滑劑和平衡器一樣,時常調節著官方雙邊關係的平穩運行,越發顯示出雄厚的群眾基礎和強大的生命力,為推動兩國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全面、長期、健康地發展,起著官方或其他任何渠道都無法代替的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百尺竿頭 更進一步
中日兩國比鄰而居,雞犬相聞,有著長達兩千餘年友好往來的悠久歷史和長期的民間交流傳統。戰後,由於種種原因,兩國之間竟有27年處於極不正常的狀態,是民間交流在非常困難的環境下開啟了中日交往的大門,並通過“漸進積累”推動了兩國邦交正常化的實現;中日復交後,民間交流的陣營迅速擴大,與政府間的交流相輔相成,互為補充,促進了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全面發展;冷戰後,隨著形勢的變化,中日民間交流順應時代潮流,互惠互利,腳踏實地,始終不渝地致力於中日友好和兩國的繁榮與發展,為兩國關係逐步走向成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應有的貢獻。
近年來,由於日本政府及右翼勢力不能正視和深刻反省日本軍國主義發動侵略戰爭的歷史,不斷在領土、主權、安全等方面對華採取挑釁行為,嚴重傷害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致使中日關係遇到了兩國復交以來最為困難的時期。但我們也應該看到,日本政府及右翼勢力的錯誤舉動不僅遭到包括中國人民在內的亞洲近鄰國家人民的強烈反對,也引起了日本國內友好團體和有良知民眾的齊聲譴責。我們要把日本人民同日本政府及右翼勢力嚴格區別開來,著眼于未來,寄希望於日本人民,並團結他們一道同日本一小撮倒行逆施的右翼勢力開展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共同維護中日關係的大局。展望未來,我們有理由相信,中日民間交流前景廣闊,前途無量。但欲錦上添花,則任重道遠,尚需共同努力。首先,雙方要把民間交流置於事關中日世代友好、攜手共進、互利發展、共同繁榮的重要位置,給予高度重視;其次,民間雙方要樹立更高、更遠、更新的目標,以新的姿態、新的舉措、新的內容、新的形式,把中日友好廣泛、深入、持久地推向新的發展階段;其三,要進一步加強文化交流,擴大人員往來,縮小彼此間的文化差異,增進相互間“心與心”的了解,以期增信釋疑,真正實現感情上的正常化;其四,隨著兩國關係的日趨成熟,必然會帶來新的問題、矛盾和摩擦,民間雙方應從大局出發,遵照《中日聯合聲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日聯合宣言》的基本原則,以坦蕩的胸襟,冷靜的思維,平和的態度,理性的舉措,不懈的精神,努力協助雙方政府妥善處置,把有礙于友好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中日關係長期、順暢、健康地發展;其五,中日友好寄希望於兩國人民,更寄希望於兩國青年。民間雙方應進一步擴大兩國青少年之間的交流,加緊培養後繼人才,使中日友好的大業蓬勃興旺,世代相傳。
責編:春天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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