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公眾查詢身份證真偽收費合理嗎?
日前,由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號碼查詢服務中心、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等單位合作推出的“全國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務”正式開通,公眾可以通過短信、互聯網和手機上網三種形式進行身份信息核查,有效識別身份證真偽。身份信息核查服務收費標準為5元/人、次(人民網9月16日)
“全國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務”正式開通是一件大好事,它必將有力地遏止和打擊利用假身份證欺詐和犯罪等行為,對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不過,對於5元/人、次的身份信息核查服務費,筆者感到有些迷惑不解。
從新聞中可以看出,這份名為“全國公民身份信息系統(NCIIS)”的身份信息核查技術,是由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號碼查詢服務中心和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等單位合作推出的。那麼,收取的身份信息核查服務費當然應該由這兩家單位分享。
但是,“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號碼查詢服務中心”顯然不可能是什麼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從名字上就可以看出,這應該是公安部的一個工作部門。從公共管理的角度看,政府部門為公眾提供真實的信息,以幫助公眾辨別真偽以防上當受騙,是一種義務,是一種公共服務行為。這樣的服務當然是有成本的,但是,我們要看到,納稅人其實已經通過納稅將這些成本支付了,所以公民不需要再交一筆錢來購買服務。
或者有人會説,收取的身份信息核查服務費全部可能由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一家獨享,作為一家企業服務收費又有何不妥呢?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開發新技術並且以這樣的技術進行收費服務,誠然無可非議。但是,我們注意到,新聞仲介紹説,“目前‘全國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務’已經入庫全國80個城市的約4億人口信息數據,預計到2006年全國人口數據將全部入庫”。這些入庫的和將要入庫的人口信息數據是企業收集來的嗎?當然不是。這些龐大的信息資源是國家動用公共資源獲得的,顯然,這些人口信息數據屬於公共信息。
什麼是公共信息?它是指基於某項公共事務有關的消息,或者和不特定多數人有利害關係的信息,或者是公眾基於社會發展和進步而需要知悉的某些信息。事實上,正是因為基於公共信息的正確理解和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很多國家都制定了專門的法律規範公共信息披露。這些法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禁止信息擁有者或者提供者利用公共信息營利。既然那些人口信息數據是公共信息,就應該免費提供,豈能由營利性公司借此牟利?
至於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開發新技術的費用,也應該由有關部門支付(當然也是納稅人的錢)。假如有關政府部門利用人口信息數據做商業交易,就變成了追逐利益的商業機構,也就脫離了公共服務機構的本質。這是對納稅人權利的一種漠視,更是公共管理手段的一種倒退。
隨著法制觀念的深入和民主進程的推進,有關公共服務、公共信息公開等的理念,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而如何防止公共機構逐利化,恐怕是建立法治國家和現代政府的關鍵所在。 (作者:氣橫西北誰人劍)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