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於10月16日至11月8日舉行的“2005中國嘉興江南文化節”,相比前兩屆,本屆文化節將不再搞全國性的歌星、明星雲集的活動,而是以展示老百姓喜聞樂見、具有濃郁江南文化特色的民風民俗為主要內容,吸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到文化節中來將突出民風民俗,力求呈現一個屬於老百姓自己的節日。(9月3日新華網 )
“辦節不能沒晚會,晚會不能沒明星”,這似乎成了近年來不少地方政府的共識。因為請明星成了辦節的模式,請多少明星、請來的明星“腕兒”有多大,甚至成了標榜一個地方實力的標誌,於是競相攀比,有錢的地方請,沒錢的地方也要請,因此還鬧出了“公款追星”、逼民“捐資”之類的醜聞,助長了歪風邪氣,損害了群眾利益,也玷污了政府形象。現在嘉興市揚棄了不請明星不成節的模式,要走地方節會“群眾路線”的新路子,這樣的辦節思路,確實令人耳目一新。
不搞明星雲集,雖然沒有“星”光閃耀,卻有萬民同樂,更因為走出了“公款追星”的死衚同,百姓自然拍手喊好。這就叫不請明星,贏得民心。以前辦節,是政府搭臺,明星唱戲,老百姓是被動的,不會主動參與。更因為請的是明星大腕,付的是天價出場費,因此晚會的票子貴得嚇人,並且都是硬性攤派下來的,群眾手裏拿著門票,心裏卻在抱怨。但現在嘉興市的文化節,將由群眾的廣泛參與來體現,自然就貼近了群眾,自然會受到群眾的歡迎。
不請明星辦節,不僅節省了開支,而且也有助於把文化節真正辦成老百姓的節日。一個地方辦的文化節,顧名思義就應是充滿當地濃郁文化特色的。而展示當地獨特的文化和風情,靠明星其實是緣木求魚,只有依託百姓,立足本土文化,在老百姓中尋找文化節的根,文化節才會有旺盛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老百姓的傾情參與,才能真正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弘揚優秀的文化傳統,真正體現文化節的價值。
從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不得資助、贊助或者變相資助、贊助營業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購買營業性演出門票用於個人消費。《條例》還對違反規定進行“公款追星”的個人和單位的處罰作出了明確規定。嘉興辦節不請明星,應當説是有禁必止的一個體現。然而“公款追星”當禁,節還是要辦並且要辦好,正是從這個角度看,嘉興市走“群眾路線”,讓老百姓成為辦“節”主體的思路,也有了創新意義。(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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