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加強調控 穩定房價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2日 14:54)
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記者 杜宇、齊中熙)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了建設部等七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記者就此採訪了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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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峰説,住房消費是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的主導性消費之一。房地産業是國民經濟支柱産業,與解決居民住房問題關係密切,既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近兩年來,一些地區房地産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了投資規模過大、商品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供應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比較混亂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雖然是局部性、結構性的,但如不及時加以解決,有可能演化成全局性問題,影響宏觀經濟穩定。
《意見》提出的措施,就是要切實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市場發展中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穩定住房價格。這將有利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可持續發展,防止市場出現大的起伏,鞏固和發展宏觀調控的成果;有利於保障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劉志峰説,1998年以來,房地産開發投資持續多年快速增長。如果不把握好發展的節奏,任其繼續高速增長,將會帶動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規模膨脹,加大對鋼材、水泥等産品的需求,影響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部分地區房價過快上漲,加重了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負擔,加大了社會經濟運行成本和經濟結構調整難度,增加了投資反彈的壓力,也容易助長投機行為,影響金融安全和宏觀經濟穩定。因此,必須把解決房地産投資規模和價格上升幅度過大的問題,作為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任務。
在談到目前房價過快上漲的主要原因時,劉志峰説,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合理因素外,也有許多不合理因素。一是大量資金涌入房地産市場。近年來,銀行存款利率較低,股市低迷,社會資金缺乏其他投資渠道,紛紛擠向房地産市場。也有不少境外資金進入熱點城市房地産市場。二是一些地區投機炒作現象嚴重,投資性購房需求迅速擴大。一些居民基於房價上漲預期,也參與購房投資;或者擔心房價繼續上漲而提前入市。三是商品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不足,抬高了商品住房的平均價格。四是部分城市盲目大拆大建,搞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帶來大量被動性需求。五是市場秩序比較混亂。少數開發商及仲介機構利用市場信息不對稱與不透明,通過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虛假交易、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哄抬房價,誤導市場預期。
劉志峰説,為遏制期房炒作,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的規定,決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也就是説,房屋在取得房産證之前,不得轉讓。同時要求實行購房實名制,推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範私下交易行為。
為抑制炒作已經取得房産證的房屋,加大了稅收調節力度。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兩年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銷售時免徵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談到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不足問題,劉志峰指出,《意見》提出了四條明確要求:一是強化城市規劃調控,落實此類項目建設。二是控制這類住房的價格。三是加大土地供應調控力度。四是鼓勵和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給。
去年來經濟適用住房投資出現負增長,有的城市甚至停止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劉志峰指出,2004年,建設部等部委印發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但是,這項政策在部分城市沒有得到很好落實。為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意見》在提出適當增加經濟適用住房用地供應的同時,要求各地按照《管理辦法》和當地政府的規定,落實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招投標制度,嚴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切實降低開發建設成本,利潤控制在3%以內。對套型面積、銷售價格、銷售對象以及開、竣工時間等提出控制性要求,並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中予以明確,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於如何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劉志峰説,2003年底,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目前從總體看,多數城市的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還剛剛起步。為此,《意見》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抓緊開展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情況調查,全面掌握需求情況,建立保障對象檔案。二是根據廉租住房需求,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切實落實廉租住房資金來源,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三是把廉租住房制度的實施情況,納入省級政府對市(區)、縣政府的目標責任制管理。
談到此次稅收政策調整會不會增加百姓的住房負擔時,他指出,對以自住為目的普通住房消費,國家一直是支持的,1999年以來陸續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這次稅收政策主要是調整了營業稅政策,實行優惠政策要求的居住期從一年調整為兩年。但居民為了自住而購買的普通住房,一般不會在兩年內轉讓,因此國家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費的支持政策基本沒有改變。
他説,由於過去對什麼是普通自用住房沒有嚴格界定,一些地區在執行中把優惠政策擴大化了。一些不該享受優惠的,甚至連投機投資性購房也享受了。為此,《意見》在要求嚴肅稅收政策、嚴格稅收徵管的同時,採取了區別對待的辦法,對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提出了認定標準。
劉志峰介紹説,有關部門將嚴格市場準入,加強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仲介機構資質管理。沒有取得房地産開發和仲介資質的,不得從事房地産開發和仲介業務。對於那些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等行為,必須依法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劉志峰指出,《意見》提出的各項措施,都是有利於中低收入家庭的。穩定房價,本身就是把減輕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負擔作為重要的出發點之一。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既是調控房價的重要措施,也是為了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購房需要。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可以為購房家庭創造一個放心的住房消費環境。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可以使更多的困難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稅收政策的調整,則更加明確地把稅收優惠落實到中低收入家庭。(完)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