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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住房價格:“炒地”行為將被依法制止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1日 22:29)

  新華社北京5月11日電(記者杜宇、齊中熙)國家將嚴格土地轉讓管理,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房地産開發項目用地,嚴禁轉讓,依法制止“炒買炒賣”土地行為。

  這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七部委《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提出的。

  意見要求,加大對閒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實制止囤積土地行為,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徵收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要規範土地出讓公告和合同的內容,加強房地産開發用地供後監管,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的,依法追究違約違規責任。

  意見指出,要加大土地供應調控力度,嚴格土地管理。各地區要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的前提下,根據房地産市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土地供應結構、供應方式及供應時間。對居住用地和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的地方,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著重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要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高檔住房用地供應。

  此外,還要進一步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進行土地開發整理,降低土地開發成本,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能力。

責編:張麗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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