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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噴事故庭審:法庭對第2名被告進行法庭調查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4日 13:14)

  新華社萬州7月14日電(記者田雨、黃郭、陳敏)12時15分第一名被告人吳斌被帶出法庭,法庭開始對第二名被告人王建東進行法庭調查。

  被告人王建東,男,生於1970年1月11日,漢族,甘肅省酒泉市人,大學文化,係四川石油管理局鑽採工藝技術研究院鑽井工藝研究所定向井服務中心工程師、開縣羅家16H井現場服務組負責人,住四川省廣漢市定向井服務中心職工宿舍。2004年1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開縣公安局監視居住,同年1月4日被刑事拘留,1月10日經過開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同日被開縣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

  公訴指控王建東在生産作業過程中,忽視生産安全,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發生重大事故,對井噴失控負有直接責任。

責編:閆冬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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