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將公審12•23特大井噴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3日 19:01)
新華社重慶7月13日電:在“12 23”中石油川東北氣礦井噴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將於14日在重慶市萬州區接受審判。
這6名對“12 23”特大井噴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別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石油鑽探公司原副經理、總工程師、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吳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鑽井12隊原隊長吳斌;原錄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鑽採工藝研究院定向井服務中心原工程師王建東;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12隊原技術員宋濤;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12隊原副司鑽向一明。
2003年12月23日,重慶市開縣高橋鎮的川東北氣礦16H井發生特大井噴事故,造成243人死亡,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遭受重大損失。
經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確定為特大責任事故後,重慶市公安機關於2004年1月2日成立了專案組,對“12 23”井噴特大事故案立案偵查。專案組根據國務院專家組提出的認定意見和解釋,圍繞産生溢流到井噴、導致井噴失控以及造成重大損失等三個直接原因,對全案進行了分析研究。並對事發當日當班的井隊工人、鑽採院工作人員、錄井隊工作人員和與此相關的各單位管理人員進行了調查訪問,定時、定人、定位,摸清了每個崗位的職責和實施的行為,全面蒐集和固定相關證據。
2004年1月10日,重慶警方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王建東、宋濤、向一明等3人逮捕。1月15日,又依據相關法律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吳華、吳斌、肖先素等3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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