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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學貴07-03-11
我叫馬學貴,是寧夏青銅峽水電站一名長期臨時工,男,50歲,工作已30年,本人與魏士傑同志多次找廠領導協商簽合同,交三金問題,推辭不與辦理,無奈之下提起仲裁,結果簽合同,不從工作日補交養老金,都從95年補交,從99年-2004年補給527元醫療金,我們問仲裁為什麼不從工作日算起,他説:我們按國家規定從勞動法頒布日期計算,不虧你們.我們也不懂.2004年10月10日廠方代表法律顧問姜建忠打電話讓我和魏士傑同志去他辦公室,説:按仲裁結果補交養老金,簽合同,姜説:現在廠裏準備改制一年一年簽,把他打印好的協議讓我們簽,説:如果不簽,就拿掉工作,我們無奈簽了字,第二天簽合同,我簽了一年的合同,説:你爛臨時工以前的養老金休想要.老魏沒簽拿走了協議,廠方就封了他的工作間,停了工作,把老魏告上了法庭,廠方財大氣粗與執法部門勾結,我們弱勢群體有理沒處説,我要推翻不合理的協議一年多律師都起訴不到法院,互相勾結,直到現在3年之久還沒解決養老簽合同問題,在萬般無奈之下,我寫給中央領導和兩會人大代表呼籲救救我們弱勢群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