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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0 sunqiang07-03-12
    105國道山東省金鄉縣到河南省商丘市相隔75公里,區間竟然設立了4個收費站,公路法規定50公里設立1個收費站,請總理百忙之中詢問一下.
  • 729 家長07-03-11
    我是廣西南寧市的一位中學生家長, 關於中小學生迷戀網吧,無心向學導致學習成績下降,思想品德變壞的事累見不先。據觀察每個網吧門前都有牌子告示“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字樣,但進入上網的多數是未成年人,這牌子形同慮設,學生一旦迷上將不堪設想,這令家長,學校很擔心也很無奈,希望黨中央領導救救中國的孩子,規範網吧的營業行為,還孩子,家長,教師一個平靜心。救救孩子吧!
  • 728 Denny07-03-11
    04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第23條內容應修改。該條説:不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獲准出國定居的,“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離職費及相關待遇,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結清應歸屬其本人的費用,並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這規定本意想保護“僑”的權益,但實際是嚴重損害了當事人權益。本人為例,98年我辦理了離職手續出國定居(保持中國公民身份),但因不適應外國生活,2003年回國定居。這樣我的社保被“終止關係”(退回93年-98年本人上交的幾百塊錢),有34年國營工齡的我,現為老無所養的老人。我認為,第23條中相關內容應改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可予保留(直至其改變國籍)”這樣才能體現以人為本、切實保護“僑”的權益、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 727 tbt07-03-11
    我們的人大代表呢? 呼籲儘快取消工商管理費的收繳!!!我一個賣菜小攤販,工商年檢200多,每月還要收取高達120元/月的工商管理費,還説要每年遞增20%.攤位費用都比較高,生意不好做,實在承受不了!!!!!
  • 726 ,,JJH07-03-11
    溫總理您好:我們是一些在煤礦井下工作出工傷的殘疾人、在1987年單位給辦了退休手續當時實行的是計劃經濟單位福利多一切都供應米、面、煤、油等就是住房也是單位給分配的,雖然我們當時的退休金很低但福利多生活還是能勉強維持下去的。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實行福利被取消一切物資都得花錢自已買物價也不知上漲了多少倍?而我們的退休金雖然經過幾次調整到現在也只拎每月800多塊錢與現在的生活水平相差太大不能維特正常生活。我們也多次上訪要求給我們辦理工傷待遇,因為工傷保險條例也實行好幾年了他們不給辦理由是你們是1996年以前出的工傷只能按1978號文件執行只能算退休不能算工傷。可我們到現在也不夠退休年齡因我們出工傷早撫恤金也就低如不能辦工傷也就永遠解除不了艱難困苦就亨受不到國家對殘疾人一系列政策上的關懷從2000年到2006年國家每年都對工傷的生活費提高我們這些早出工傷的就享受不到???工傷保險條例對1996年前出的工傷沒有明文規是一個空白希望這次大會給以解決給我們增加生活費辦理工傷。
  • 725 李睛07-03-11
    總理:我是一個下崗5年多的工人,我想説的事就是,一個老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中國的物業.不能由政府部門管理一下他們.像工人有勞動爭議可以到勞動重裁偉員會去.物業也應該那樣辦.難到只有到法院去才能説理嗎?
  • 724 216307-03-11
    1990年以前退休的企業職工退休金太低強烈要求增加
  • 723 浪漫者07-03-11
    退休回老家生活居住,現在中國已很普遍,但看病卻成了問題。我在安徽看病卻要到上海去報銷藥費,而退休回上海的同志卻要到安徽來報銷藥費,這給老同志帶來很大不便。懇請兩會代表和委員提議,幫忙解決。
  • 722 簡黎07-03-11
    司法腐敗,不是小事,枉法裁判造成的後果是很難預料的.所以對法院的枉法裁判,必須嚴懲,單是降級,調離恐怕起不到威懾作用,應判刑.
  • 721 馬學貴07-03-11
    我叫馬學貴,是寧夏青銅峽水電站一名長期臨時工,男,50歲,工作已30年,本人與魏士傑同志多次找廠領導協商簽合同,交三金問題,推辭不與辦理,無奈之下提起仲裁,結果簽合同,不從工作日補交養老金,都從95年補交,從99年-2004年補給527元醫療金,我們問仲裁為什麼不從工作日算起,他説:我們按國家規定從勞動法頒布日期計算,不虧你們.我們也不懂.2004年10月10日廠方代表法律顧問姜建忠打電話讓我和魏士傑同志去他辦公室,説:按仲裁結果補交養老金,簽合同,姜説:現在廠裏準備改制一年一年簽,把他打印好的協議讓我們簽,説:如果不簽,就拿掉工作,我們無奈簽了字,第二天簽合同,我簽了一年的合同,説:你爛臨時工以前的養老金休想要.老魏沒簽拿走了協議,廠方就封了他的工作間,停了工作,把老魏告上了法庭,廠方財大氣粗與執法部門勾結,我們弱勢群體有理沒處説,我要推翻不合理的協議一年多律師都起訴不到法院,互相勾結,直到現在3年之久還沒解決養老簽合同問題,在萬般無奈之下,我寫給中央領導和兩會人大代表呼籲救救我們弱勢群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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