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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ren1207-03-12
反腐倡廉關注的比較少,比如,法院在審理件的時候多長時間結案,不公開,不明確.打官司成了跑馬拉松,原告一次次往法院跑,一次次被拒之門外, 找辦案法官成了找皇帝.很難見到.一拖就是幾個月,甚至幾年十幾年,被告,不論有理沒理,一直逍遙法外.這樣,無限期的拖下去,既保護了被告的利益,又助長了官僚腐敗.應當公開透明.案件審理要有一定的時間限制.超過辦案時間對法官實行問責.
另外,案件審理完畢後,執行就更難了,不給好處費,沒有人去給你執行,這又是對被告的極大的保護,這也應該成為315 的話題,原告掏了執行費,單結果得不到執行,老百姓誰還敢打官司.又嫩找誰申訴.
請兩會及315晚會關注此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