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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五葉07-03-04
總理您好!我向您反映縣(鄉)幹部收入偏低的問題.
我們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是按國家統一的標準發放的,由於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不一,差距較大.各省(市/自治區)都相繼制訂出臺了另外的津補貼標準,由各地(市)/縣/鄉(鎮)根據當地的財政狀況參照執行.由於縣級以下是最基層的政府,工作量大,工商業基礎差,三農工作投入大,加上近年來減免了大量的稅費,財政收入減少,財政供養人口多等原因,我們大部分的縣(含鄉鎮)不能正常發放津補貼.造成了實際收入上較大的差異.縣級以下收入五花八門.分配不平衡.比如一個縣長的月收入可能不如當地一個中直/省直/市直單位普通工作人員的月收入.
如何解決?我看全國要統一的/分地區實行的津補貼標準,按前3-5年沒發放或部分發放津補貼的縣(鄉鎮)確定為財政困難縣(鄉鎮),由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縣(鄉鎮)轉移支付給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