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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識分子07-03-04
敬愛的總理:
請問:2006年公務員專業技術類工資改革是不是不執行了?
2006年公務員工資改革,只對綜合管理類的公務員工資進行調整,向那些在國家機關從事技術工作的公務員,不看技術職務,只看行政職務。
這對那些在機關里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信息工程、刑偵破案等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太不公平了。
有些工作了20多年,已到了教授職稱。就因為沒有行政職務,調工資時還只能按科級套改。太不公平了。
難怪有人説:“這次公務員改革還是以官為本!《公務員法》所擬定技術類、執法類公務員,不過是説説而已,不要太認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