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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言07-03-05
總理好:
關於我們公民提的問題,不外乎這些與生活工作等關聯度較高的問題.對這些問題,您可能會感到疲倦,但是,就是這些看起來很平凡的事,卻與政府的威望,執行力,親和力等形象和作用的緊緊相連.所以,小事並不小.
有些問題,好像不是總理能夠直接解決的了的,但是,至少能夠引起總理等政府官員的注意,我們就滿足了.
我是國企的職工,我們的廠處級幹部的工資比我們普通職工高一倍多,我們能接受.最讓我們接受不了的是,他們的年薪竟然是我們的15倍之多.而且,他們還享受高額車補.
溫總理,企業的領導固然有權決定不同層次人員的工資待遇,我們認為有一定的差距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一差就是10多倍,甚至20余倍.我們就不能理解了.我建議,政府對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分配問題,應該有原則,有界定,不能不管不問,國企老總太隨便了,太放肆了.
溫總理,我提的問題帶有普遍性,以前好像國家有過規定,企業領導人的工資水平與職工不能相差10多倍.現在,這個規定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