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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趙07-03-05
尊敬的溫總理:
您好!我原是一家國有企業職工在2004年單位説都要改制而被迫與原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當時我49歲.我是從部隊轉業到企業的軍轉幹部,至企業改制後從2004年到如今找不到工作.我在國防一線當兵10多年,如今卻這樣.另外,我愛人也是在一家國企,他們單位當時也是搞"一刀切"年齡到了45歲的女同志強迫辦內退,目前我愛人拿300多元回家目前也是難找到工作.對於在省會的大城市來説這些錢根本不能養活全家三口人.(我們有一個女兒還在上學).
國企改制使大量職工被迫買斷工齡(即一部分職工強制被解雇),特別是40,50職工(包括一些軍轉幹部)被解雇後因年齡偏大多數難再就業,他們一生勤勤懇懇為國家奮鬥了一輩子,他們做夢也沒想到,到了自己40,50歲時沒有了收入並還要自己想辦法去籌措錢自己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國家的政策變故使普通職工成為犧牲品是不道德的,他們並沒有任何過錯但被剝奪了職工的正常勞動權力.希望人大立法解決國營企業失業人員後遺問題.如:保證年齡偏大這一年齡段的他們與社會同步的收入,解決他們的養老金,醫保金問題.我們是無辜的,不能因為政策變動使無辜的職工喪失應有的勞動權力使生活水平下降.這樣的情況會影響到政府的公信力.希望溫總理能考慮我們這一群體的實際.非常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