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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峰07-03-05
如果政府真的要改善治安,那麼該嚴的必須要嚴,打擊一個罪犯,就至少保護上百人的利益,為了保護這些少數的犯罪群體的人權而犧牲全國人民的利益是對犯罪的縱容和支持,必將帶動更多人走向犯罪道路,我們知道對人真正的愛護是不使其走上錯誤的道路,一個嚴格的社會能預防和制止犯罪,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受害者越來越多,不只是被偷被搶者,最終這些罪犯也是受害者,一個罪犯臨死時曾忤悔:”媽,為什麼你總是寵我慣我,讓我走向了不歸路啊!”現在受害者的規模越來越多,犯罪分子重復犯罪説明了什麼?中國司法要改革,要把犯罪分子打的真正痛,也許要極端一些,只有真正打的痛才能防止犯罪,也許以後沒什麼人犯罪了,所有人權也都保障了,也算是犧牲一些罪犯,幸福十億人吧!如像現在這樣長久下去,是人人皆損啊! 我們可愛的戰士為國犧牲都心甘情願,這些罪犯為了贖罪就不能犧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