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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07-03-05
中央加大對農業的補貼,這是一件特大的好事,但是在補貼的過程中,效果不理想,尤其是良種補貼,中央補貼給農民的錢,被許多的政府機關用來直接購買種子,再給農民發種子,由於農民對種子的品種\價格\品牌有自己的認知傾向,發給農民的種子實際上剝奪了農民的選擇權,也違反了<種子法><消費者權益法>賦予農民的選擇權利,同時許多地方政府的良種補貼招標實際上已變成了地方種子企業的扶貧款,種子的招標價格普遍高於市場批發價格.許多經營不善的地方種子企業僵而不死,優秀的跨區域企業遭到地方政府的排斥,正常的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市場法則遭到破壞,種子行業向着不正常的官商勾結的方向發展.同時助長了腐敗之風.我們要求將中央發給農民的良種補貼錢直接發給農民,讓農民真正的享受到作為一個消費者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