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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07-03-11
總理您好!我很關注國家的林業政策,我覺得效益是經營出來的,森林本來就是可再生的,單純的禁與伐都不是有效的手段,問題的關鍵是政府如何引導大家合理開發利用。政府是否可以在國有林和資源保護林外劃出一些林地以承包經營的方式允許個人經營,然後國家可以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措施來監管,通過這樣的監管經營,一方面人們能看到效益就有了積極性,另一方面也便於植樹造林政策的真正落實,可謂一舉兩得。我是從陜西的山區走出來的,我的家鄉自98年封山育林以來,森林資源確實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保護,可封育的效果卻不太理想,盜伐現象還是難於控制,更有一些人故意在林區製造病害,以此獲得砍伐指標;還有一些園林公司在當地偷偷收購山上的野生紅楓、紅子、玉蘭、冬青等樹,這些行為讓部分地區的森林甚至不增反減。基於此,我覺得既然防不好防,倒不如通過監管經營讓承包者自己去經營管理。或許國家早有這樣的政策,可我沒聽見過,希望國家能制定一套切實有效的林業政策。作為一個林大的畢業生,如果有條件的話我希望自己能為發展林業經濟出一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