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海口龍昆南農貿市場賣豆腐的老田將該市場上的豆腐攤位都承包了下來,並和市場簽訂了合同,5年之內市場不能再另設豆腐攤位。一年後,農貿市場換了新的管理者,他們認為老田的做法違反了《反不當競爭法》,因此又在市場上加了兩個賣豆腐的攤位。老田以市場違約為由,將市場起訴到法庭。
老田是安徽人,因為會做豆腐,前幾年帶著老婆孩子來到海口做豆腐、賣豆腐,一年稻頭就是過春節休息幾天。打好的豆腐早晨由兒子送到離家不遠的海口市龍昆南農貿市場,老田的妻子負責在市場裏賣豆腐,市場上有他租賃的賣豆腐的攤位。可是就是這幾個豆腐攤位,讓老田這兩年除了做豆腐就是打官司。
老田所在的市場海口市龍昆南農貿綜合市場有1000多平方米,市場裏面有攤位200多個,市場周圍是一間一間的門面房。當時市場裏設置的賣豆製品的攤位有12個,被老田和另外兩家賣豆製品的攤主共同租賃。由於相互競爭,幾個攤主之間常鬧一些小矛盾,豆腐生意也不是太好,另外兩家就提出想轉讓自己的攤位。老田就向市場提出自己想把市場裏的豆製品攤位都承包下來,這雖然有風險,但少了競爭對手,也許豆腐生意會更好一點。
市場方也答應了老田的要求。於是2002年6月1日,老田和海南農昆南農貿綜合市場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市場方把市場裏賣豆製品的12個攤位都租賃給了老田,合同期是66個月,租賃至2007年11月,老田分兩次交清全部費用19萬元。另外合同中還約定,在老田的合同期內市場不許再另設豆製品攤位,否則給老田造成的損失由市場方承擔。
| |
把攤位都租下來後,老田東拼西湊很快交清了租賃費19萬元,並且幹勁十足。每天做豆腐、賣豆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除了想儘快把本錢收回來以外,也想讓以後的生活更好一點。老田把他的豆腐都擺到了自己的攤位上,另外還加了豆腐幹、豆腐皮等豆製品,現在老田一天賣豆製品的收入是過去的幾倍。
剛剛過了一年,農貿市場卻換了新的主人。市場新的接管者與老主人辦好了一切接管手續之後,開始與攤主一一核對租賃手續。新的市場接管者的到來讓老田有些不安,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對自己的合同提出疑異。經過核對,市場對老田的合同予以承認並繼續履行,老田依舊在他的攤位上賣他的豆腐。但是一個月後的一天,老田突然發現自己的攤位前後又多了兩家賣豆腐的,這下老田可坐不住了,趕緊去找市場經理。
但是市場方對另外又加設兩家豆製品攤位理由也很充分。他們認為老田簽這個合同就是為了壟斷豆腐生意,按照買賣公平原則,市場應該搞互相競爭,不能搞壟斷行為。這個説法讓老田很是氣憤。他又多次找市場方,要求他們撤銷另外兩家賣豆製品的攤位,但事情還是沒有得到解決。此時,老田的生意比以前減少了三分之一。後來,當老田再撥打市場經理的電話時,對方就直接將電話挂掉了。
終於又有一天,老田的老婆忍不住心中怒火,做出了過激的行為,將一家競爭者的豆腐給砸爛了。就在雙方爭吵的時候,另外一家賣豆腐的也覺得很委屈,自己在市場裏賣豆腐也是手續齊全,你怎麼管得了別人買誰的豆腐呢?最後對方撥打了110,由110協調,由老田的老婆賠償別人50元錢的豆腐損失費,這場戰爭才宣告結束。
架吵了,錢賠了,但是別人依然在市場中繼續賣她的豆腐。忍無可忍的老田終於把海南農昆南農貿綜合市場起訴到了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要求市場方按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
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市場裏只有一家賣豆腐的確實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沒有支持老田的訴訟請求。老田很不服氣,上訴到了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並要求農昆南綜合市場賠償他的經濟損失1.2萬元。現在市場裏有三家賣豆腐的,老田説他的生意遠不如以前。而且老田稱他的損失,和他相鄰攤位的人是有目共睹的。
這期間由於豆腐生意不如從前,老田上高二的兒子輟學在家,每天幫老田送豆腐。海口中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法院判決有不當之處,把案件重新發回到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重審。2004年初,老田終於拿到了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判決書上稱,雙方的合同真實有效,應當繼續履行。市場方應當撤銷其它的豆製品攤位,但老田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提供的證據缺乏真實性和關聯性,不予支持。
老田雖然拿到了判決書,但市場裏的豆製品攤位依舊沒有撤銷,而是搬到了市場四週的門面房裏去賣。自己在拿到了判決書後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固執的老田又一次上訴到了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5月,老田終於拿到了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判決書上維持了一審的判決,要求市場方按合同要求不再另設其它的豆製品攤位。因當時開庭時,證明老田有經濟損失的證人未能出庭作證,證詞缺乏證明力,而沒有支持老田的其它訴訟請求。
拿到判決書的老田依舊沒有擺脫煩惱。他説他們家花了十幾萬塊錢打了兩年的官司,現在依然有人在市場賣豆腐,心裏還是有點不踏實。隨後,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又專門給龍昆南農貿市場下發了司法建議書,要求市場方保護老田的合法權益,不要在市場上另設其它豆製品攤位。打了幾年官司的老田訴訟費也花了不少,而且自己的合同也有一年左右就要到期了,可是市場內的其它的豆製品攤位不知道何時才能取消。
主持人:這官司發展到現在,我覺得哪方都有理。老田現在説,你市場增加了新的賣豆腐的攤位,搶了我的生意,違反了當初我和市場簽的協議。而市場一方也挺理直氣壯的説你不讓其他人進入,這就是不公平競爭。
王涌:在這樣一個普通的農貿市場排他性地只設一個豆製品攤位,這種行為還不足以構成壟斷行為,或者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上所説的濫用獨佔地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因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所謂濫用獨佔地位主要是指那種公用企業、公用單位或者是其它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指定消費者來購買一些指定的産品,而排解其它的經營者。
主持人:可是用我們的話也可以説,老田把那個市場裏面賣豆腐的生意都給壟斷了。
王涌:在這個農貿市場他可能是排解了其他經營者,但是他還沒有危害到市場經濟規律正常發揮作用的地步。並不妨礙其他的經營者在這個市場之外,再開設豆製品的攤位,它依然會形成一種競爭,這種競爭依然可以保持一種良好的競爭秩序和市場秩序。
主持人:現在老田的官司打完了,老田也勝訴了,法院也説這個合同有效要求市場繼續履行合同,但是法院並沒有支持老田所提出來的要求市場方對他的損失進行賠償的請求,為什麼?
王涌:老田在所提出來的訴訟請求,是要求市場方基於其違約行為對他所産生的經濟損失而予以賠償,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原則,老田應當向法院遞交比較充分的證據來證明,他所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主持人:您説到老田應該舉證説明自己有損失,這些證據可能是什麼呢?
王涌:譬如説在這個市場只有我一家的情況下,我每天的收入是300塊錢,但是在有其他的競爭者加入之後,我的收入明顯的減少了一半,其中的差額就是競爭者的加入造成的。
從這個案情來看,似乎老田並沒有提交比較充足的證據,所以法庭沒有支持他的主張。我們可以建議法官,根據自己的常識還有市場的一般情況,酌情地給予老田一定的(補償)。
主持人:但是現在老田也有了苦惱,他勝訴了,但是那幾家攤位就不搬走,在這種情況下,老田該怎麼辦呢?
王涌:第一,他可以繼續要求市場方向他支付因其違約行為而産生的經濟損失的賠償金,第二,老田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因為這個合同的條款無法履行了,我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的同時,可以要求市場方基於其過錯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所以簡而言之,老田能夠做的就是要求賠償。
主持人:今天我們的故事是一個很小的案例,而類似的案例可能在全國很多城市的大大小小的市場當中都在上演,但是這個小案例後麵包含著是大規則,要誠實守約,要保護租賃者的利益,尤其像老田這樣外地到城市裏來求生存的打工者。城市生活離不開他們,所以他們理應受到法律的尊重,這也是讓市場有序和繁榮的一個大前提。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