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今日説法]老麥抓賊記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7日 17:19 來源:CCTV.com

  深圳市的普通居民老麥20年來始終義務抓小偷,在當地擁有很好的口碑。但是也有許多人認為老麥不是執法者,對他是否有權利抓小偷産生質疑。

  抓小偷按理説應該是警察的本職工作,但是在深圳市有一位市民,20年來以義務抓小偷為己任,他就是被人們稱作老麥的普通居民。

  南新路一帶是深圳市南山區內最為繁華的商業區,天黑以後街面上顯得更加熱鬧,瘋狂打折的時裝店、飄出誘人飯香的茶餐廳總是吸引著大量的人流。與此同時,很多小偷也混跡在這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每天晚上,老麥都要到街頭去巡邏一番,他已經記不清在這裡曾經抓過多少小偷了,而他抓賊的歷史還要追溯到二十年前。

  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老麥所住的龍屋村正從一個沿海小漁村向城鎮過渡,伴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小小的漁村涌進了大量的外來人口,不少到深圳打工的人都選擇租住在這裡。於是當地村民紛紛把自己的老宅翻建成了小樓向外出租。很快,村裏的小樓不僅越蓋越多,而且越蓋越密集,兩樓之間的距離還不到一米,被人們戲稱為“接吻樓”。也就是在這種環境下,很多問題便隨之出現。

  當時最常見的盜竊方法是用長棍伸進鄰居的家裏,然後把財物鉤出來。當地居民紛紛在窗戶上安裝了防護網,於是小偷便開始在街頭扒竊,而這些小偷侵害的對象往往是那些打工者。他們來到深圳打工,每個月也就掙四五百元錢,當這些血汗錢被小偷偷走後,這些打工者們心裏會更加難受。


  由於老麥每個月都有一筆房租的收入,所以衣食無憂的他辭去了工作,專門上街抓賊,開始在城市中狩獵,老麥一幹就是20年。這期間他也收藏了不少特殊的紀念品,全都是小偷的作案工具。然而他所收穫的還有著不小的煩惱,其中最嚴重的莫過於對家人安全的擔心。老麥的妻子説,全家外出時,老麥從來不和自己走在一起,就怕小偷們知道家人身份後會侍機報復。他們的女兒從出生到現在,老麥從來沒有帶她逛過一次公園,上過一次街。

  除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存在著隱患,有的時候老麥還會面臨不小的誘惑,一些經常在此地作案的人還想給老麥交保護費,讓老麥不再為難他們,但老麥根本不為所動。軟硬不吃的老麥因為義務抓賊,逐漸在龍屋村附近出了名,隨後又有一些住在這裡的年輕人開始跟著他一起上街抓賊。有了幫手,老麥他們不僅抓賊,還抓獲了一些持械搶劫的犯罪嫌疑人。與此同時,他們也在當地百姓中留下了很好的口碑。

  不僅鄰居,就連老麥曾經抓過的小偷對他也是非常地尊重。半年前,一個小夥子在這條街上行竊時被老麥當場抓住,對於他和他的許多同伴來説,老麥是這條街上赫赫有名的人物。這名小夥子説,當初他的確怨恨過老麥,但現在一點兒也不恨他了。可是有些小偷也會對老麥提出質疑,他們認為抓賊是警察的事,而老麥不是警察,他沒有這個權利。

  而負責管片治安的民警對他又是什麼態度呢?楊明宏和劉濤是老麥所在社區的民警,每次老麥抓了賊都要交給他們處理。一來二去,他們成為了好朋友。在民警的眼中,老麥雖然不是警察,但是卻給了他們很大的幫助。對此,當地的派出所也是深有感觸。民警們認為老麥抓賊有許多優勢,第一,他是土生土長的深圳人,對周圍的環境十分熟悉,第二,老麥不是警察,因此更具有隱蔽性。


  老麥所在的龍屋村屬於大新社區管轄,在這個社區內,僅外來人口租住戶就有六千五百餘戶。然而社區內只有兩名管片民警,警力嚴重不足。另外,民警上街巡邏時必須身著警服,

  小偷看見警察便不會作案,所以民警在街頭抓住小偷的機率並不高。因此老麥上街抓賊的行為對民警的工作應該説是一個有效的補充。

  老麥並不是警察,在他工作時也出現了不少的問題。有時他抓住的犯罪嫌疑人缺少證據因素。為了擁有證據,老麥開始用照像機取證。從2001年至今,老麥一共拍攝了五百多張照片,但是在這些照片裏只有兩張與眾不同,其中一張照片清晰地記錄了小偷扒竊的瞬間,而另一張則是在小偷撬鎖的時候被老麥拍下來的。由於條件所限,老麥很難有機會像拍攝這兩張照片那樣,拍下小偷每一次作案的真實過程,而其它的照片,大都是老麥在抓住小偷以後為他們做的定裝照。

  老麥讓小偷拿著作案工具和盜搶的贓物站在原地,然後給他們照相。而有的時候老麥還會在街頭跟蹤那些有盜竊嫌疑的人,然後將他們的行蹤拍攝下來。老麥的這種行為的確保存了證據,但也引來了不小的爭議。有人認為老麥不是執法者,沒有權利給小偷照相。

  除了保留證據,老麥想通過照相的方式對偷盜者進行警告,可是這種行為卻一直頗受爭議。在抓賊的過程中,老麥自己也時常陷入兩難的境地。在採訪的最後一天,老麥帶記者來到了一個菜市場。在老麥的指引下,記者發現一些人的行蹤的確非常可疑,他們並不買菜,而是不停地在人群中逡巡。雖然在老麥眼裏他們都非常可疑 ,但是當他們發現老麥以後便都沒有作案,儘管沒有抓到現行,但老麥還是把他們帶回了當地的警務工作站。


  老麥對這幾個人進行了拍照和登記,他認為這樣做很有必要。如果他們將來真的作案了,那這些照片就可以充當證據。

  主持人:像老麥這樣一位普通的市民,20年來沒有任何報酬,沒有任何法定上的義務,但是他卻一直堅持著抓賊。他的行為在法律上怎麼來看待?

  陳剛:老麥的行為從法律上來界定應該是屬於一種見義勇為行為,從道德的層面來都是應該提倡的。

  主持人:不過,偶爾看見一次小偷把他扭送到派出所是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把它當成自己生活的內容來做,這還叫見義勇為嗎?

  陳剛:還有一些問題要明確。老麥的行為是一種個人行為,它絕對不能和警察的執法行為劃等號,因為他不是警察,如果老麥發現了犯罪嫌疑人,只有等到他已經出手了,人臟俱獲了,再把他扭送到公安機關就沒問題。但是它和執法行為之間應該有一個銜接。法律賦予公民一個扭送的權利,你在街上看見有小偷了,而且他正在行竊的時候把他抓住扭送到公安局,從這一瞬間開始就進入了公安機關,下一步就是一種執法的行為了。

  主持人:這當中有幾個細節大家爭論比較多,首先他抓到小偷之後,把他們的一些作案工具自己留下了,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怎麼來看?

  陳剛:我剛才比較吃驚,因為抓了這麼多小偷,他的抽屜裏有那麼多工具,全是鑷子 鉗子 螺絲刀,這種行為也不符合一般的打擊犯罪或者偵查取證的理念。另外一方面,收集這些作案工具不太合適。至於照片的問題,由於他拍照的主體不是法定主體,不是偵查部門,可能就會受到質疑。即便是偵查部門,在取證的過程當中也要注意形式問題。

  主持人:其實民警在抓小偷的時候也不是非要拿相機去拍,我們反扒的民警也需要把周圍群眾固定好,有一些證詞要提取。包括被偷的人,我覺得今後都應該勇敢地站出來配合像老麥這樣的人。

  陳剛:另外,老麥有時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他也給人家拍照,這種行為是絕對不可以的,如果他們沒有偷東西的話,老麥就侵犯了他們的權利了。即便他們想偷東西,但是他們還沒有下手的時候,你把他抓住了扭送到公安機關,實際上是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而且以強制的方法留下了他的人身形象,這種行為在沒有犯罪的時候是絕對不能採取的。

  主持人:可是反過來站在老麥的角度來想,這些事情他不去做的話,他真的很難把他的這一份義務盡下去,老麥怎麼辦呢?

  陳剛:最好的一個結合就是把老麥吸納到比如治安聯防隊員隊伍裏,不過作為協警來説,他也沒有偵查權,但他畢竟是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會比較規範一些,你的行為從法律角度來講,就顯得就比較合適了。

  主持人:有一個數據説,深圳市目前的警力配比是每萬人當中大概只有13個警察,這個數字比起廣州、比起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來講都要少得多,但是深圳卻又是一個治安環境非常複雜的地方。在這樣的環境當中,作為像老麥這樣的市民,確實是對警力的一種非常有效的補充,但是應該通過某種方式讓老麥這樣的好市民,他們的行為更加規範化合法化,只有這樣,我們身邊的正義感越來越多的時候,每一個人的生活才會多一份安全感。

責編:西尋

相關視頻
更多視頻搜索:
熱度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