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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年僅21歲的宋風和在失火的大客車上,用隨身攜帶的斧子砸開車窗救出一車的乘客。當時客運公司承諾給宋風和寫一封感謝信,但遲遲沒有兌現。為了證明自己的見義勇為,27年後,宋風和寫信給當地媒體尋找當年被救的乘客為自己作證。
有一段東北二人轉中唱道:想當初有位木匠本姓宋,宋鳳和他乘坐的客車半路出了事,他急中生智拿起板斧,拿起板斧擊打車窗,車上的乘客逃出車廂。二人轉中的宋鳳和確有其人,他住在吉林省吉林市烏拉街,是一個當地的普通農民。而且歌詞中有關他救人的事兒,據當地人和他自己講也的確發生過。
事情發生在1978年的冬天,21歲的宋鳳和剛剛結婚,事發時他正坐在從齊齊哈爾開往外縣的客車上。突然,客車底下著起了火,惟一一個逃生的通道電動車門此時失控,怎麼也打不開了,這下車廂裏的人全慌了。大家想到從車窗逃出去,但是車窗好像被凍上了一樣,用手怎麼也打不開。此時,宋鳳和突然想起自己做木匠活的斧子,於是他操起斧子砸碎了十來塊玻璃。
車上的人很快都逃了出去,宋風和剛要跳出車廂就聽到車廂裏還有人喊救命。於是他轉身回到車裏,先救出了一個60多歲的老頭,又發現一個嬰兒還在車上,急忙將孩子抱在胸前,跳出車外。後來,客運公司的領導對宋鳳和救人的行為非常感謝。宋鳳和臨走的時候,客運公司問他還有什麼要求,此時宋鳳和説出了那個讓他一輩子都不能忘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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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風和説,當時他還沒入團,他希望客運公司能往他家鄉寫一封感謝信,這樣自己入團就不成問題了。客運公司的領導滿口答應,説3天之後親自將一個大獎狀送到宋風和所在的公社去。得到了這個承諾,宋鳳和留下了自己的地址之後就離開客運站,趕回了吉林的家。
宋鳳和的家人聽説他救了很多人,也為他的行為感到自豪。為此,老父親還專門向他敬了一大杯酒。很快,宋鳳和在外地見義勇為救了一車人的事在村子裏傳開了,大家都等著看宋鳳和的感謝信。可是,3天過去了,感謝信並沒有寄到村裏。10天過去了,客運公司也沒有人來看望宋鳳和。宋鳳和在期待中等了幾個月,仍然沒有動靜。這下村裏的鄉親們開始有想法了,甚至懷疑宋風和為了入團而撒謊。
要不要去客運公司問問是怎麼回事呢?宋鳳和思來想去最後沒有去,那時來回車票要60多塊錢,為了封感謝信犯不上花這筆錢。一來二去這個事也就淡漠了。可事情並沒那麼簡單,從此在鄉親們眼裏宋鳳和不再是原來的宋鳳和了,大家認為他是個不值得信任的人。對於鄉親們的質疑,宋鳳和感到很委屈。在鄉親們懷疑不屑的眼神裏,日子慢慢地流逝著。
1992年,宋鳳和的父親在病逝前把他叫到了眼前,語重心長的問他:兒子,你跟爸爸説實話,當年救人那回事兒到底有沒有啊?但是宋風和沒有答覆,他覺得空口無憑,説什麼父親也不會相信。父親臨終前的話深深刺痛了宋鳳和,他感到非常難過。
轉眼到了2004年,宋鳳和的腰忽然開始疼痛起來,醫生説他是股骨頭壞死。宋鳳和認為這很可能就是他當年救人時落下的病根。從此,宋鳳和失去了勞動能力,要靠拐杖才能行走。一次,一個老朋友來家裏看他,又提起了當年宋鳳和説的救人的事。他給宋鳳和提了個建議,讓他尋找當年救過的人幫他作證。宋鳳和此時也開始尋思,這麼多年了,那件事一直是他心裏的一個結,他想這件事是該澄清一下了,要找怎麼找呢?找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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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宋鳳和寫了一封信,把當初乘車著火砸窗救人的事寫了出來,寄給了齊齊哈爾的汽車公司。那麼宋鳳和所説的救人的事到底存不存在呢?記者來到了齊齊哈爾市找到了中通汽車公司,辦公室的陶主任説接到宋鳳和的信後,他們就做了有關的調查。陶主任介紹,當年發生事故時的汽車公司在27年裏已經經過了幾次改制,人員也進行了非常大的調整,當時的人和檔案已經無從查找了。
難道就沒有辦法證實宋鳳和到底救沒救人嗎?記者又來到當年那輛失火客車所屬的客運站,問個別的老職工。老職工回憶説,當年客車失火確有其事,但是不記得宋風和是否砸過車窗玻璃了。而當時最清楚事情的司機也已經去世了。客運站表示他們無法給宋鳳和出具他當時救人的證明,但是客運站和中通公司一起給宋鳳和寫了一個證明,證明當年客車失火的事確實存在,但是救人的事他們無法證實。
接到這個證明,宋鳳和總算有了一點安慰,但同時他想既然客車公司不能證明自己曾經救過人,那麼當年車上那些乘客總應該能夠證明吧?但是27年過去了,當年車上的人還能找到嗎?於是宋風和將信複印了10多份,給當地的報社寄了過去。宋鳳和的事很快被多家媒體報道了。沒過多久,宋鳳和接到了一封來自內蒙古扎蘭屯市的信。寫信的人説,她就是當年車上的一名乘客。
記者趕到了內蒙古扎蘭屯,見到了寫信的戴桂芬一家人。戴桂芬説她看到了報紙上報道宋鳳和的事,跟母親一説,確定就是27年前她們經歷的那段往事。戴桂芬的母親今年已經83歲了,但是她還清楚地記得當年宋鳳和救她們的事,還説如果不是宋風和,她們肯定不會活到今天。於是戴桂芬母女就按照報紙上的地址給宋鳳和寄去了那封證明信。
很快,宋鳳和又收到近10封來自全國各地的信,信裏説他們就是27年前被救的乘客,願意給宋鳳和作證,至此事情終於真相大白,而宋鳳和心裏27年的心結也終於解開了。2005年7月,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和吉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到宋鳳和家看望了他,對宋鳳和當年的見義勇為的行為給予了肯定,並且給他頒發了5.5萬元的慰問金。
主持人:整個故事索性最後是一個大團圓的結局,宋鳳和也了了自己的心願,有那麼多人為他作證,最後他也得到了本應屬於他的那份榮譽。
葉林: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那時我們的人民都很純樸。但是不巧的是宋鳳和趕上了這麼一個很特殊的事情,或許是公交公司工作的疏忽,或者是其它的原因,導致了當初所做的承諾沒有兌現。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當初你既然承諾了就應該按照自己承諾的方式來做,像宋鳳和的行為以及他給客車公司帶來的利益和好處,也應該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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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他要求客車公司出面給他證明這個事情,寫一封感謝信,然後幫助自己入團,這個要求過分嗎?
葉林:這個毫不過分。那個時代的人們根本沒有想到錢的問題,他想到的是政治榮譽。我們現在看到的很多見義勇為的案例可能跟當年不太一樣,它牽涉到經濟補償的問題。
主持人:我們經常會看到“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事情。我為了幫助別人自己遭受了損害,但是我躺在醫院裏面沒有人來管我。這種情況在今天為什麼會發生?
葉林:一方面來説,見義勇為的行為本身證明起來確實有客觀的難度,因為沒有其它的證據,都是靠目擊證人或者靠旁證來證明,因此很多人可能做了特別偉大的事情但是沒有人看到。在這樣的情形下,很多見義勇為的人沒有辦法得到社會的承認,這時候他們就會想辦法採取一種訴訟的辦法,比如起訴一個客車司機、客車公司或者是引起事故的單位。
主持人:二十幾年過去了,當報紙上刊登了宋鳳和救人的這種事情以後,還能夠親筆寫信再把信寄出去告訴他,我來可以給你做目擊證人,看來民風依然沒有變。
葉林:我覺得在目擊證人方面,在見義勇為有關的立法方面要認真考慮,我們掌握一個什麼樣的度或者用什麼樣的方法去發現這些見義勇為者。
主持人:我們國家目前的相關的規定當中有沒有關於見義勇為的一些基本的認定原則?
葉林:關於見義勇為的認定並不是靠法律的標準去明確規定下來的,更多是靠一些民間的組織,比如説見義勇為基金會。它會列舉在這個地方認定見義勇為的標準。第二,必須有一個龐大的資金做為支持,它的融資渠道必須是通暢的。我們鼓勵社會上有一定的愛心有一定的財力,去熱心於公益事業的人們把自己的一部分錢拿出來放到這個基金裏面,用於去獎勵那些見義勇為者,實際上也保護了自己。
主持人:每一個人生活在這個社會當中,都會遇到一些意外的事情,如果旁邊有一個人能夠站出來能夠拉你一把,你會感覺到生活在這樣的社會裏確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通過這樣一個案例,看到了皆大歡喜的結局,我們也感受到了那句老話,那就是好人終會有好報。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