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改自願婚檢為強制婚檢是進步還倒退?
據報導,黑龍江省將自願婚檢改為強制婚檢,這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
兩年前,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取消了強制婚檢。從此要結婚的公民不必再過婚檢這道關。如果結婚當事人從雙方健康的角度考慮,可以自願到醫院檢查身體。
對這個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有些人是大唱讚歌的,認為這是一個進步,是人性化的體現。不過現在黑龍江省又改自願婚檢為強制婚檢了。修改後的《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6月24日審議通過,並開始施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沒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的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那麼這不就是倒退了嗎?
黑龍江省為什麼要改回來呢?據該省衛生廳介紹,取消強制婚檢後,婚檢人數大大下降,據2004年底的統計數據顯示,全省婚前醫學檢查率僅為0.43%,而新生兒缺陷率卻大大上升,近兩年傳染性疾病出現蔓延趨勢,特別是乙型肝炎、梅毒等母嬰傳播性疾病顯著增加,嚴重影響了孕産婦和胎嬰兒的健康。長此以往,人口素質必然會大大下降。
婚前保健和檢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和預防先天性疾病的重要措施,是遏制缺陷兒出生的重要一環。因此黑龍江省重新恢復強制婚檢,看來是在情勢迫不得已之下的無奈之舉。
但是如果從社會管理的角度看,這根不是什麼進步退步的問題,不是什麼人權問題,而是極為現實的國計民生問題,是社會管理問題,是對國家對民族是不是負責任的問題。
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而是一種社會行為。每一個結婚的公民都必須承擔對社會的義務,這樣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和保護。只講人性化,不講社會義務和社會制約,是片面的,無知的。如果講人性化,那麼不用登記,不用辦什麼儀式,豈不是更好?現實中婚外性行為不是多的是嗎?但誰都知道,婚外性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個行為後面很可能是苦果和罪孽,因此人們不得不在相當程度上制約自己本能的性慾。人的自然屬性不希望約束,最好是回歸自然,人性得以充分自由。但這是否有可能呢?人的社會屬性必然要約束自然屬性,不能一味強調人性。由於人們自我約束的能力相差很大,理解也各不相同,因此社會就必須用共同的標準來規範和制約人們的行為。這和個人的人性確實會發生衝突,但是作為社會的一員,每個人都離不開社會的保護,同時又都必須接受社會的規範和約束,而不能用人性人權來對抗。
取消強制婚檢,對當事人來説,解除了婚檢的法定義務,同時也就失去相應受保護的權利。對醫院來説,解除了對國家承擔的婚檢義務,也就免除了對國家承擔婚檢的法定責任。婚檢由法定義務變成了由當事人與醫院之間的約定義務.那麼是是否給當事人婚檢和如何婚檢要看當事人和醫院如何約定,沒有法定義務的約束;對國家來説,解除了“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對當公民的限制,那麼由此引起的後果國家就必須承擔。
取消強制婚檢,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情況不加以法律的禁止,將會對結婚當事人及其後代,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後果是可以預料的.由於當事人的知識閱歷各不相同,自我保護和約束的能力差別很大;同時結婚的大部分是青年人,自控能力較差,在熱戀中理智意志更是薄弱,因此很多人會把婚檢不當一回事或者故意回避.這對當事人來説並無好處,也就談不到人性化.而國家和社會失去了法律監管的屏障,勢必造成任由婚檢處於無政府狀態,新生兒缺陷處於失控狀態,這是對社會負責任的政府嗎?
解除強制婚檢確實使人們獲得了更大的自由度,但也同時失去了相應的權利和保護。對人權和人性化的曲解,對公民和國家都是災難。
社會管理是科學,在尊重人性和維護社會秩序二者之間要能綜合平衡取捨,顧此失彼,造成失控,要再挽回就難了!國家管理首先應當考慮的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是管理的有效性,而不是片面的某一部分的或被曲解的人性。奴隸主對奴隸的管理是殘酷的,但一度也是有效的。社會發展到了今天,人類應當更加文明、更加理智、更加科學同時也更加有效地管理社會公共事務。但絕不是否定管理的必要性,有管理,就必然有約束,有控制,有統一的規範。不要規範,不是人性化,而是無政府主義化。國家在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剝奪公民的人權,自由,直至生命。對國家來説,從曲解人性的角度放棄管理,造成社會管理的失控,帶來的只能是更加不人性的災難性後果。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