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1年07月30日 11:42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家住北京市門頭溝的劉女士八年前和丈夫離婚,在兩人離婚調解書上,寫著婚後無子女。然而八年後,劉女士卻一紙訴狀將前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原來她離婚不久發現自己懷孕了,並又有了第二任丈夫,可迫於村民的輿論,她只好離婚了。她的第一任前夫黃先生卻懷疑雙胞胎兒子非親生,拒絕做親自鑒定。2011年5月25日,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判決被告黃先生每月支付劉女士的雙胞胎兒子每人200元錢生活費,直到年滿18周歲。黃先生接受判決,但表示會去做親自鑒定。 (法治視界 2011年 第19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