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給2層住戶安防護窗 北京一物業被業主告上庭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5日 10:4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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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消息:業主高高興興買得新房後才發現,安裝防護窗的問題成了全家的一塊“心病”。近日,北京業主鄭先生將自己居住小區的物業公司告到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要求物業公司停止對其房屋所有權的侵害並賠償他定做防護窗的損失2000元。
鄭先生是一名軍人,常年在外地部隊工作。他在訴狀中稱:2004年4月,他購買了小區內的住房,並於當年10月入住。該小區開發商將所有樓房的一層均統一安裝了外防護窗。雖然開發商已經考慮到了業主的安全,但是也由此産生了一個弊端:一旦有人登著一層的防護窗,就可以輕易地爬上二層。這使得居住在二層的鄭先生一家感到很不安全。他曾幾次向物業公司提出要自行安裝防護窗,物業公司均以美觀統一和小區的管理嚴格為由沒有同意。
鄭先生認為,因為該小區地處城鄉結合部,外來閒散人員比較聚集,各種案件也屢有發生,小區周邊治安形勢嚴峻。鄭先生常年不在北京,家裏只剩下妻子和年僅12歲的女兒,這讓他十分的放心不下。鄭先生稱自己也諮詢了市建委、公安局、消防支隊等相關單位關於業主安裝防護窗的政策規定,得到的答覆都説沒有不許安裝的規定。於是,鄭先生找施工人員定做了防護窗。2005年12月的一天上午,當鄭先生帶著定做好的防護窗和工人準備安裝時,遭到物業人員和保安的阻攔,安裝只好作罷。定做防護窗花了鄭先生2000元錢,因不能安裝只能作廢。鄭先生認為,他對自己所有的房屋有權自行處置,物業公司的行為侵害了他的財産權。因此,他便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豐臺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
責編: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