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30分): 再來關注四川地震災後重建的情況。財政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發佈通知,明確中央財政統籌安排的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資金的適用範圍及具體管理辦法。該通知已於本月初正式實施。
通知指出,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資金主要用於四個方面,中央財政對有關省(市)實行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資金定額包乾辦法。資金分配標準為:過渡居住的活動板房,按活動板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50元;配套建築,按配套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00元;配套的生活燃氣設施,按套安排,每套300元;場地平整及水、電、路、消防等配套基礎設施,實行定額安排。
地震災區過渡安置房建設資金
適用範圍及管理辦法
1、過渡居住的活動板房,每平方米350元
2、配套建築,每平方米500元
3、配套的生活燃氣設施,每套300元
4、配套基礎設施,實行定額安排
責編:尚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