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和《關於印發2008年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申購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産准入標準的通知》18號起開始公示。
按照公示內容,北京市城八區能夠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標準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為8.8萬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産凈值57萬元及以下。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則家庭的年收入要求是11.6萬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産凈值76萬元及以下。但是,購房人取得兩限房房屋權屬證書後五年內不得轉讓所購住房。確需轉讓的,可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5年後可上市,但需交納35%收益金。
責編:趙德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