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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4日上午,浙江省麗水市人民中級法院對杭蕭鋼構案進行一審判決。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辦副主任、證券事務代表羅高峰犯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原浙江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辦主任陳玉興以及王向東犯內幕交易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分處罰金人民幣4千多萬元,追繳被告人陳玉興、王向東的違法所得人民幣4千多萬元。由麗水市人民檢察院上繳國庫。
責編:趙德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