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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日前發佈公告稱,根據電力産業政策和《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能源辦關於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7】2號),按照相關地區上大壓小項目的安排方案,決定廢止吉林長春熱電一廠擴建工程等13個電站項目原批復文件或文件中的相關內容,這些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已開工建設的項目要立即停止建設並拆除相應建築物。
附表:
廢止電站項目批復文件清單
單位:萬千瓦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裝機構成
廢止內容
合 計
244.2
吉林省
37.5
1
吉林白城發電廠技術改造項目
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