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日前,北京同時發佈放寬普通住宅標準和提高二手房最低計稅價的新政策。專家分析認為,按照新標準,北京超八成房屋是普宅,這不僅有利於鼓勵自住需求,也降低了購房者負擔;最低計稅價提高則帶來交易成本增加。兩項政策相輔相成,收緊意味更強,表明樓市調控更加貼近市場現狀。綜合來看,在當前樓市調控的關鍵時期,這將加劇房價下降趨勢。
新的普通住宅標準依然以容積率、單套住宅建築面積、實際成交價格三個指標共同確定。即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新確定的區域普通住房平均價格1.2倍以下三個條件的住宅定義為普通住宅。 依照新的標準,各區域需滿足普通住宅標準的實際成交價格上限如下:四環內北部地區為38880元、南部地區為34560元,四至五環北部地區為32400元、南部地區為28080元,五至六環北部地區為25920元、南部地區為21600元,六環外地區為17280元。與08年12月確定的普通住宅標準相比,各區域普通住宅實際成交價格上限呈大幅上漲,漲幅在70%—120%之間。 目前存量房交易過程中所需繳納的各類稅收總稅率在1%—9.5%之間,即最低為滿五年且為賣家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需繳納1%的契稅,最高為非賣家唯一住房的非普通住宅,需繳納3%的契稅、1%的個稅和5.5%的營業稅。在加強存量房稅收徵管之後,與之前以各區域最低指導價為稅基相比,繳納的稅費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政府通過減稅,最大程度地支持普通居民家庭自住型購房需求,是此次新政的一個着力點和亮點。 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上,各地通常採取的辦法是加大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力度。這一方法固然能對平抑房價、緩解“夾心層”住房難題産生積極作用,但解決之道顯然不能、也不應僅僅局限於此。
新政還會刺激單價不高的“普通住宅”二手房交易,並分流一部分剛需人群對一手房的需求,抑制一手房價格上漲。 一方面,新政在價格方面,不再按成交總價,而是按成交單價認定;不同區域的標準由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結合區位調整系數確定;調整系數除了考慮環線因素,還考慮了南城、北城的區分。另一方面,新政將普通住宅定義為必須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新確定的區域普通住房平均價格1.2倍以下的住房,並表示符合條件的“普通住房”,購售雙方都可以享受稅費優惠。
新政為未來北京開徵房産稅做了鋪墊。 減少稅負,保護自住需求,打擊投機炒作,固然是此次新政的意圖所在,但“為未來房産稅開徵做鋪墊”,或許是新政意圖中另一個容易被人忽視的方面。從已經開徵房産稅的重慶、上海來看,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在主城9區範圍內徵收,納入徵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上海市房産稅的徵收對象主要是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可見,在房産稅開徵對象中,除了新購住房外,豪宅是最可能被徵稅的對象。此次北京調高豪宅標準後,普通住宅佔比將達到80%以上,這無疑為未來向豪宅開徵房産稅創造了條件,也為房産稅的開徵減輕了社會阻力,為北京樓市的下一步調控預留了政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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