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因本人單位統一辦理的集團V網套餐業務於2013年8月底到期,因此本人在諮詢了中國上海移動相關客服人員之後,於2013年8月24日,攜帶本人身份證親自至移動長壽路旗艦店辦理套餐更換業務,終止集團V網套餐,改成動感地帶38元上網套餐,並且辦理成功,持有業務受理確認單,按照合同規定,新業務應該於2013年9月1日起開始生效,可是昨天,也就是2013年9月1日,我的網絡被無故關閉,查詢套餐才發現,我的套餐已被移動公司擅自更改回集團業務。致電10086,請客服恢復我的套餐,竟然告知本人,這個月已經無法修改。試問:不經本人同意,移動公司為何可以隨意修改客戶套餐?移動公司是不是應該承擔客戶的損失?為何作為消費者需要更換套餐的時候就設置層層限制(比如必須本人持身份證親自前往移動營業廳辦理,卡內需要不少於50元,需要先致電10086集團V網客服取消原號碼),更換業務的時候,給客戶設了這麼多限制,可是移動自行擅自篡改客戶業務套餐時卻如此隨意和方便?為什麼對消費者限制這麼多,對企業自己卻沒有任何監管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