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2013年2月21日返廠維修更換魅族MX 32G手機觸摸玻璃,在付費400元後,煎熬26天后終於拿到手機,一開機就發現水印,立馬通過快遞返廠,經過其檢測,確實是魅族售後維修原因造成新的故障:屏幕有水印。
其口口聲聲百般辯解,辯稱其維修檢測是經過嚴格流程的。一度還將水印原因歸咎為人為,更可恨的是其
為了逃避國家三包法維修超30天免費更換新機的規定,在3月16日將未修好故障機歸還給我。這樣無良售後服務,實在可惡。
因為其維修水準,已經失信於我,我付費維修,其沒有幫我修好手機,而且産生新的故障,
我提出請他退換維修費,把手機歸還給我,也被他售後拒絕,珠海魅族客服電話0756-6120888,也是一個月打不進一次,好不容易打進去,其客服也是蠻橫不講道理。就是説維修可以,但不能保證修好,也不退錢。所以我請315關注魅族手機無良售後,幫我維護我的正當權益,依據國家三包法,因為沒有幫我修好手機,而且産生新的故障,必須無條件為我更換新機,或者退還維修費,將手機歸還給我。結束魅族售後無限期的將用戶手機擱自,嚴重欺詐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