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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樓市“限價令”升級 房價審批需副市長簽字

發佈時間: 2013年05月14日 15: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中國網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營銷總監告訴本報記者,按照規定,期房預售必須實行“一房一價”,開發商在預售證審批時,也需要提交一份“一房一價”的資料,“核心內容包括本次新推的房源數量、價格,和前一期項目成交價格以及周邊樓盤價格比對的情況,具體到每一個樓盤。”

  與此同時,據記者了解,北京建委內部也有一套價格監測評估機制,什麼區域、什麼位置的樓盤,價格應該是什麼的範圍。

  “在建委的價格系統和開發商提交的資料結合下,”上述人士表示,建委會進行比對,一旦超出前一期和周邊項目的兩個“限價標準”,就不給批。

  “需副市長簽字”

  根據中國現行房地産法律法規,只有得到屬地主管部門的批准,並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才能實施期房銷售。

  經記者多方採訪了解,作為商品房預售審批的單位,就算是該樓盤預售審批過了建委的“關”,該項目也不一定能拿到預售證。

  一位接近北京住建委的人士向記者透露,在北京房價連漲的背景下,北京市高層控制房價的壓力很大,“目前,經北京住建委的審批的預售證,還需要新添一道"關卡",提交至市長辦公室,由分管副市長陳剛審批劃鉤後才能最終確定能否給批。”

  根據北京市高層領導的要求,“提交給市長辦公室的資料,核心有三項內容,一個是該樓盤的預售價格,一個是前一期項目成交價格以及周邊樓盤價格情況,”上述人士進一步介紹,“諸如前一期和後期項目品質,同區域不同定位樓盤特點,以及毛坯轉精裝的變化等都不重要,核心就是價格,一旦超出價格紅線,預售證審批就過不了。”

  “雖然審批的機關新增了一道,但審批標準並沒有變,只是踐行的標準更嚴罷了。”上述接近北京住建委的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這也是為了避免預售審批存在“漏網之魚”。

  “根據國五條的要求,房價連漲城市的一、二把手都是需要承擔責任,”一位北京市政府的人士表示,作為樓市風向標,北京市高層領導的壓力也很大,再增添一道“防火墻”,也是希望儘快給高企的房價“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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