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如果再具體分析一下其中7種稅,就會更細微透視中國的稅負狀況。
(1)增值稅,基本稅率17%。國際上比較通行是徵收時充分考慮不重復徵收,儘量容許抵免,這點國內卻不同。
(2)消費稅,是特別消費稅,稅率3%至56%。它只對5類共14科目産品徵收,但是相當部分關係國計民生,而且所有這些産品都已經繳納過增值稅等,在此基礎上再加徵。
(3)營業稅,稅率3%至5%。本來“稅不重徵”是治稅的標準,但是事實上卻重復徵收所得稅、增值稅等。而最不合理是商品買賣哪怕是虧本出售,仍要徵收這項“流轉稅”。
(4)企業、個人所得稅,企業稅率為25%,個人稅率3%至45%。其中公司股東,在徵收完企業所得稅後分紅,也是必須再重復徵收。
(5)房産稅。輿論經常討論的所謂房産稅,其實1986年中國就開始有,但是,目前僅對經營性的房産和租賃收入課稅,對個人所有自住的不徵稅,但是“外國人及外企”都要徵收。分:計價稅率1.2%每年,計租按照4%至12%徵收。
(6)城市維護建設稅。這是最不規範的,沒有獨立納稅人,是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納稅人為納稅人,按照前面三稅的一定比例來繳納,是典型的稅上加稅。
(7)土地增值稅。稅率為30%至60%,稅率算是“奇高”,而且跟其他現行稅收一樣,從不考慮貨幣貶值、購買力、通貨膨脹等因素,單純以賬面價格核算,起徵最低就30%。
分析完上述情況,不難看出,中國既徵收接近世界最高水平的流轉稅類,也再徵收不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的所得稅類,再輔以其他稅種及“有關規費”配合,最後還實施重復徵收。從結構上,這為高稅負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不但稅種繁多,且除資源稅和個別稅外,大部分稅率都幾乎是世界最高水平。這樣的設計,稅負非常沉重。因此,稅收從2000年開始超常規增長,平均超過22%,遠超GDP增速,令人瞠目。
而其中房地産直接涉及的稅種居然高達15種,包括那個複雜的“有關規費”與最高60%標準的土地增值稅。
按照經濟學原理,商品也好,勞務也罷,稅負最後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通通由消費者“買單”。
房地産項目,在繳納完“地價”(出讓金)之後,加上各種建築、人工水電等成本與各色“費”之外,還要繳納15種稅率不輕且重復徵收的稅負後,才將房産賣到購房者。顯而易見,如此高的稅負,最終還是消費者來負擔,所有開發的成本與稅負都會壓在購房者身上。
那麼,在單純考慮房價“結構”層面看,房價不可能不高。
因此,房價高企原因多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房地産市場稅負不是太低引發房價漲升,恰恰相反是稅負太高而推高房價。
現在,減稅的全民意識在國內已經基本達成,這也是中國財政改革的第一步。過去10年的結構性減稅,按照實質稅收平均22%的增長,可以明確看到那不是真正的減稅,而2012年開始的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試點,最後也有可能變成增稅的試點,而房産稅的“加料”開徵,也只會增加房價的稅負。
真正的結構性減稅,必須要改變流轉稅與所得稅“雙頭”格局,更要改變目前普遍重復徵收的格局。
房地産市場也一樣,在如此高而重復的稅負下,還要增加稅負,房價要實現“回歸合理”是南轅北轍,只有減負減稅才可以在房價成本上落實“回歸”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