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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教授肖鷹訴網易侵權案開庭

CCTV.com  2009年07月22日 10: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清華教授肖鷹訴網易侵權案開庭稱不應將嚴肅的文化批評“娛樂化”

  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文化批評家肖鷹狀告網易侵犯名譽權一案,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肖鷹要求網易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書面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失費人民幣10萬元。被告方網易提出庭外和解的要求,但被肖鷹當庭拒絕。

  今年3月24日,網易娛樂頻道的一名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聯絡肖鷹教授,希望就“郭德綱力挺小瀋陽炮轟專家”一事進行採訪。當晚肖鷹即回復郵件表示“不接受這個採訪”,理由是“不能以清華大學教授的身份給這種文化流氓捧場”。該工作人員雖短信回復表示“理解”,但仍在當晚擅自將這封私人郵件的內容製作成獨家新聞,以“清華教授肖鷹:郭德綱才是文化流氓”為題,于25日發佈在其網站上,並未經肖鷹同意配發了其照片。這篇報道隨即被多家新聞網站和論壇轉載,引起網民關注,並引來大量跟帖評論,其中有很多是對肖鷹教授的人身攻擊與謾罵。

  “我的私人郵件被網易的工作人員‘綁架’,他們擅自將我拒絕採訪的私人通信內容斷章取義製作成報道發佈,給我的名譽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在庭審過程中,肖鷹教授反復強調自己拒絕接受採訪,但網易的工作人員置之不理,仍將通信內容公開報道,事後自己多次與網易交涉,但相關報道仍長時間停留在網易的相關頁面中,令自己深感憤怒。

  網易的委託代理人范女士認為,網易工作人員的做法只是為了“保證大眾了解肖鷹教授的態度和觀點”,並且網易的工作人員在新聞中註明了“肖教授表示不會對郭德綱的言論發表任何評論”,因此並沒有“違背肖教授的意願”,也“沒有違背新聞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在庭審過程中,網易的委託代理人表示,如果肖鷹教授有和解的意願,網易願意“採取庭外和解的方式解決此事”,但肖鷹當庭拒絕,表示等待法庭的公開判決。庭審結束後,肖鷹教授表示:“身為一名學者,保持對大眾文化、社會現象的理性關注、學術審視乃至評判,是我的責任。但一些媒體,特別是網絡媒體更樂於把學者、專家打造成公眾的對立方,以期製造娛樂爭端,吸引眼球。這種將嚴肅的文化批評‘娛樂化’的風氣值得警惕,所以我拒絕網易的和解要求,相信法律會給出本案公正的判決,借助法律的力量促進網絡新聞的規範化、理性化發展。”

  目前,此案的庭審已經結束,法院將於近日宣判。(實習生 袁夢晨)

責編: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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