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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開始——主持人手記

CCTV節目官網-CCTV-12 庭審現場 央視網2016年01月20日 17:06 A-A+

  2004年12月28日法制頻道隆重開播,《庭審現場》作為一檔黃金時間播出的周播欄目粉墨登場。在中央臺,這種以法庭審判為主線的節目尚數首例。因此我們每邁出的一步都是全新的。廣院播音係畢業後我一直主持《西部新聞》,之間也做過《西部情懷》等訪談節目,但都不是法制類型的節目。不過這全新的一切讓我充滿了激情,每做一期節目都是一個探索發現之旅。 

  中國人有一個很傳統的觀念,認為打官司不是件好事,很多人一輩子也沒去過法庭。其實在歐美很多人都打過民事的官司,他們認為打官司並不是一件壞事,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們的節目正好向大家打開了一扇窗,透過這扇窗子大家可以了解庭審的全過程。 

  在節目製作過程中有一個主持人、嘉賓演播室的環節。我們請來的嘉賓一般都是中國法學界的權威,或是某個法學領域的專家。這些法學專家和以前我做訪談節目遇到的嘉賓不同,也許因為研究的領域比較嚴肅,他們一般也都比較嚴肅,非常穩重,給人的感覺是不茍言笑,非常嚴謹, 其實他們有很多可愛之處。一位嘉賓曾經很認真地問我:齊奇你們好多播音員那麼多稿子是怎麼背下來的?一個字都不錯。我笑著給他解釋很多新聞是有提詞器的,並且給他展示了演播室的題詞器。這位嘉賓饒有興趣的自己試了一把,興奮得像個孩子。那一期節目我們都在愉快中度過。還有一位嘉賓在評點案例的時候説了一句:這是個適格的當事人。適格就是合適的意思,為了讓看電視的普通觀眾能明白,我示意專家將適格用合適替換。這位嘉賓猶豫了一下答覆,可以解釋適格的意思,但不能替換,因為這是法律中的名詞,説術語比較嚴謹。這種認真的治學態度很是讓我難忘。有了這些專家們的加盟,我們每一期節目的焦點問題、是非難辨的事件、觀眾不明白的法條都被解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讓觀眾在看電視中不知不覺增加了自己的法律常識,以後遇上點類似的問題也能自己去斷斷案了。 

  我們每一期的節目都是從大量的案例中挑選而來的。每次選節目面對五花八門的案例,我深刻感覺做節目一年我的見識賽過不做節目十年,遇見的當事人也是形形色色:面對攝像機的鏡頭侃侃而談的律師、頗有顧慮不願接受採訪的當事人、讓人不禁為之動容的受害者。記得石景山法院審理的一起家庭暴力案,我們去採訪被丈夫毒打砍傷面部的妻子,一般這种家庭暴力的案子採訪起來很困難,很多受害者覺得這屬於家醜,家醜不可外揚,不願意接受採訪或者不願意報道。當我們提前想盡了種種情況準備做工作的時候,這位從農村來京打工的女性表現出了驚人的勇氣,坦然地面對鏡頭,樂觀地面對自己的境遇。在她每月300元在北京租住的小屋裏接受了我們的採訪。時值嚴冬,剛一邁進她不足五平米的租住屋一股寒氣撲面而來。沒有電視、沒有電話、甚至沒有暖氣。只有一張床一張桌還有一張她孩子的照片陪伴著她。她面對的是裝瘋不想接受法律制裁的丈夫、接下來的離婚訴訟、回農村老家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永遠無法消除疤痕的面部、一個人在北京打工掙錢生存下去。面對這樣的採訪對象,不光是讓人感覺同情,更多了一層對生活的感悟與珍惜。 

  不光是採訪對象,解讀每一個案例所相關的法律問題也增加了我的實戰經驗。前一陣,做了兩個涉及監護人責任的節目。現在家庭一般都是獨生子女,父母也就是監護人對孩子都是呵護備至。但是父母的監護責任具體都有哪些呢?這並不是人人都能説得清楚的。如果未成年人到危險場所玩耍而受到傷害,孩子的父母有沒有責任呢?如果有責任又佔多大的比例呢?我們做的兩期節目中的未成年受害者一個是被淹死了,一個是被電傷成了殘疾,而庭審的結果都是原本理直氣壯的的父母最終都承擔了一部分監護不利的責任。我想看我們這兩期節目的觀眾如果已經為人父母,那一定會邊看節目邊將自己聯絡起來,在節目中遇到的問題在自己的生活中避免。在網上免費下載音樂算不算是侵權?如果發生了醫患糾紛,患者這一方拿不出醫療方面的證據,這官司是不是就不能打了?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怎麼辦,可不可以因此拒交物業費?這些生活中的問題可以在我們的節目中找到答案。在現今社會我們不光要有維權的意識,還要有維權的方法,希望我們的節目,我們這本書能幫您找到這些方法。更希望今後您打開電視的時候,多關注我、多關注我們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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