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談到父母和兒女的情感時,都會用舔犢情深來形容。可2012年10月,屏幕上的這對老夫妻卻把親生兒子告上了法庭。甚至要和兒子斷絕父子關係。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誰能理解做父母的,兒子連家都不上,三口誰也不上家去,我天天到年節,過節過年盼盼 盼三口來,可是我兒子好幾年不上家,連音信都沒有。
獨生子啊,我説沒想到這樣對待我,説對父母這樣,對爺爺對姥爺更別提,七年當中舅媽沒了打電話不回來,爺爺住院,大胯,90多歲了,92了,大胯摔傷了,在醫院住著,我們伺候著,想著讓(他回來)爺爺想孫子呀,(讓)回來不回來,有時候我真感到,我説得了,我放寬到你40周歲去,我説你再不回來,我説我就跟你斷絕父子關係。
“斷絕父子關係”,這可不是一句很重的話,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讓老夫妻倆對自己的親生兒子産生了這樣的念頭。自己的親生兒子為什麼七年不回家呢?父母為什麼要和自己的獨生子爭奪房子的共有權呢?
王永明和張宏敏老夫妻倆住在北京市平谷區馬坊鎮果各莊村裏,兩人都是村裏的老師,由於身體不好張宏敏退休在家。王愛國是家中唯一的獨子。老兩口説當初買通州區這套住房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兒子。
他是參加工作是1998年的7、8月份參加工作。我是(在他)參加工作後,我問他,我説你將來回不回平谷,他説不準備回平谷。
聽到兒子將來説工作後不願意回平谷居住,老兩口就打算在兒子工作單位附近購買一套住房。
平谷這房子呢,我就覺得要居住吧,兩代人居住一個兩居也不太方便,可是呢 我就考慮到我們將來説 我們一旦歲數大了,就一個兒子,説咱們一塊共同生活。
為了給兒子在離市區近的地方買房,老兩口賣掉位於平谷市區內的一套兩居室,兩人住在北京市平谷區馬坊鎮果各莊村裏,平日裏節衣縮食為兒子積攢買房錢。
在老家這,在農村比較可以艱苦一點,跟城裏面(不一樣) 有很多不用買,我辛勤一點,菜園子裏面(種菜),這也是我優良傳統,我種點(菜)我冬天幾乎不買菜,因為我們沒有別的收入,就靠這點工資收入。
幾年下來老兩口積攢了一筆錢,2002年,老兩口和兒子一起在通州區看中了一套住房。房屋是三室一廳總面積116平米,房款301808元。
我們倆人的工資呢,就是一點點積攢 這樣呢包括賣的房 然後呢各項的這種多年積蓄都湊在一起 這樣呢湊了15萬塊錢 然後還不夠 我就怕給他壓力 因為他當時也剛參加工作 我説你少使點貸款 我説我再給你借錢。
老兩口説,由於當時手裏的錢不夠,就跟親戚借了95000元,交了首付款24萬,剩下的6萬元辦理了貸款。
這6萬貸款我是特意讓我兒子,我説給你點壓力,因為什麼,我的積蓄都給你了,我説你應該有點壓力。
因為看我還年輕嘛,然後就想給我點壓力,説什麼事兒都父母都給你操辦好了你就不知上進了,就是這樣,所以説才讓我辦的貸款 所以這樣才把這個房子寫到我的名下 然後因為要辦貸款就得用我的名義貸,就得使房本就得是我的名字。
我一想就這麼一個獨生子,寫他跟寫我不是都是一家人嗎,將來的話這房早晚也是他的,我就這樣想,我説那就寫,我就答應了,我説那就寫你名字吧。
全家人滿心歡喜的購買了這套住房,一家人其樂融融。而老兩口對自己的兒子可謂是用心良苦。可雙方為什麼現在要對簿公堂呢?這幾年間又發生了什麼事情呢?老兩口説這一切的變化都和一個女人有關。而這個女人正是在法庭上的另外一個被告郭女士。而郭女士對王永明老兩口的指責並不認同。
郭女士説當初買這套房子時自己也出了錢付首付。
我們當時雙方是商量的,然後為了結婚買房子。他是17萬,我是7萬,就是這樣。
按照郭女士説法,這套房子是王愛國當初準備和自己結婚時購買的。
而且自己也出資了7萬元。她和王家人是什麼關係呢?原來,王愛國和郭女士是中專時的同學,畢業後兩人被分配到同一個工作單位。即是同學,又在一個單位,很快,愛情的種子在兩人的心裏生根發芽。
因為是一個學校的嘛,就是説相對來説親近一點,然後我們這一撥兒有那麼三四個,他們那一撥兒有那麼五六個,以前都住宿舍,然後一點一點地接觸下來感覺還可以。
王愛國説2000年左右,兩人確立了戀愛關係,一起生活在單位的宿舍裏。
我們一直同居,他的工資都是由我來管理,那我們就一起生活。
我這個人不愛操心,一開始是我們倆商量著來。後來呢,就是她這個人比較外向吧,什麼事都能張羅什麼的,然後我覺得有的時候她張羅的,比我張羅的要好一些,所以説呢,以後就是一點點的事,就全部都她來做(主)。
2005年兩人結婚,生活在通州區蕎馨園小區的房子裏。2007年兩人有了愛情的結晶。
按説這祖孫三代的一家人,日子過得應該是其樂融融才對啊。可開庭時,王永明老兩口説自己的兒子七年沒回自己平谷老家了,更是幾年間都沒見過自己的孫女了。這一家人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王永明老老兩口説就在孫女生下來沒多久2007年5月1日前後發生了一件事情,讓他們至今如鯁在喉。
老兩口回憶2007年,從兒媳婦生完孩子,張宏敏一直在通州區的房子照顧郭女士。長假前夕還在平谷上班的王永明接到了老伴的電話。
從那個孩子的42天,一直伺(候)到42天,然後呢那個老伴給我打電話,説的那個今天愛國他們都那個休班,我想回去一趟,她説的那個我想換換衣裳,到五一頭了啦。換換衣裳。老伴説的我跟郭女士商量,這郭女士不同意我回來,我説五一我也過去。
當聽説了自己也要去通州過節,兒媳婦的一番話讓王永明很生氣。
然後這媳婦咋説,説的那個我媽他們還來呢,我早給您安排好了,五一您回老家過去。
2007年4月29日,勞動節長假的前一天,正在上班的王永明再次接到了老伴的電話。
説那個他們把孩子搶走了。
“孩子被搶走了”,聽到這句話王永明即著急又感到迷惑。趕緊詢問老伴事情的究竟。
那天老伴早上起來,就給孩子洗,洗小衣裳,洗完了那個,還沒洗完呢,親家這兩口子開車去了。到那兒之後就歸置東西,把那孩子尿布啊,小衣裳啊,連那個這個他閨女的,然後就歸置一起,然後就抱著就往下就裝車。
我説親家這早你就來了,這媳婦就在床上瞅瞅,貴賤不理我,她爸爸也不説我今兒把閨女要接走,她媽也不説,就都下去了。她媽呢抱著我這孫女,奶奶呢奶奶呢,我説這兒呢,我就出來了跟你奶奶再見呦,我説啥意思,挪窩,就一挪就挪到現在都沒回來。
事情發生的突然,讓老兩口一下子不知所措,他們趕緊給自己的兒子打電話。
我説愛國,我説他們今天上媽家去挪窩去,我説你怎麼不告訴我呢,他們郭女士不讓我告訴您。
不讓告訴我。
事情怎麼會發展到這個地步呢?老兩口回憶,在孩子還沒出生時,他們就和郭女士自己的父母發生過爭執。
兒子説的您給我們看孩子,老伴説我身體不太好,讓我長期讓我給你弄這孩子,我也夠嗆。
王永明老兩口説沒想到郭女士的父母聽完自己的話,竟然説出了這樣一句話。
他説讓我哄,得更名改姓,當時我一聽這個,我説你這叫什麼話呀。
王永明老夫婦説自從這件事之後,雙方的關係一直不是很融洽。在兒媳婦郭女士生完孩子張宏敏照顧她的期間,郭女士經常發脾氣,可自己都忍了。可沒想到郭女士一家人説都不説就把自己的孫子帶去了來離北京市區幾十公里外的郊區密雲的郭家,自己的兒子之前也不敢告訴自己。為了不激化兩家的矛盾,王永明老兩口決定就在老家等著,等著兒子兒媳婦帶著孫子回家。可沒成想這郭家人帶著孩子走了之後再也沒回來。而且連自己的兒子也沒了音信。
走了之後呢,那個我也惦記著他們呢。一走之後我一想,那麼小孩過滿月的時候這過滿月,到一百天 到百歲(日)的時候我們想問問,你打電話貴賤不接,發短信不給我回短信,你説我心裏邊我覺得怎麼這樣呢?
把老伴給氣的,連呼哧帶喘的,我説得了,你血壓高,他不接就不接吧。
當時孩子也小,她這兒也剛出滿月,確實是不太好,這個可以先緩和一下。從我這兒來説,可以先緩和一下,然後再一點一點調節調節這個關係,結果沒想到,一拉過去就沒回來,對我爸爸媽媽這個意見,一天比一天深,就這樣總覺得想讓我爸我媽,就是上他們那兒,就是説賠禮道歉啊。
老兩口隔三差五的給自己的兒子打電話,詢問兒子一家三口什麼時候回家。可沒成想兒子的一番話讓他們感到很寒心。
我説你什麼時候能不能回來啊,他説那個沒定呢,我説那個沒定呢,我説你到底打算不打算回來。他説那個我不準備回去了。我説為什麼呀,他説我回密雲,當時我一聽這話呀,因為我給他打電話,我抱著一種期待,希望他回來,可是他一下子給我潑這一冷水,他説我回密雲,當時我就覺得這兒子,我怎麼養這麼一兒子,我説你知不知道你哪個是你家呀,他回答説孩子在哪哪就是家。
讓老兩口更加感到生氣的是,春節前夕再給兒子打電話乾脆就沒人接了。
春節給他們打電話還是不接,貴賤一點音信沒有,然後我就得了吧。我們同事,我們同齡人也都在問我。你兒子他們春節回不回來,我心裏面邊,我一提這個我就覺得實在沒法説出口。
對於父母的指責,王愛國説當時自己並不是不想念自己的父母,只是夾在兩家人中間,實在是很為難。
週末在他們家,真是沒法接的那種環境,接完了就生氣。因為那時候在這之前,我每次跟我父母,只要是通過電話,通完了電話,然後就得吵一架,打一電話就生一回氣,後來實在沒有辦法了,只能儘量減少吧,為了避免説這還能(過)日子,就是為了維持吧。
春節過後張宏敏老來那個口為了見到兒子,來到了兒子王愛國的工作單位。
我們倆人不是都是挺那什麼嘛,想兒子嘛,然後這個當媽的更心疼兒子,我一瞅我兒子好不容易來了,把手裏面僅存幾千塊,然後錢湊一萬塊錢,説的這樣吧,給你一萬塊錢給孫女帶過去,讓她買點什麼吃點穿的。是吧,不是不想著他們,可是我們現在這一萬塊錢給他了,可是你孩子你見不著。
去單位找我兒子,我説那個孩子一週歲了,我給張羅辦辦,家不家來,不家去説感冒,都一週(歲)了。我説那個,我説媽給你打電話為啥不接呢,這是2008年正月,他説我那手機在我老丈母娘使著呢。
就這樣一直過了七年,兒子兒媳婦一家人始終沒有回過王永明老兩口家。而在這期間王永明也曾經到過密雲兒媳婦家,但是兩家人最終還是不歡而散。
這樣我更生氣了,我當時我就説得了,我説既然你要這樣説呢,我説你不是我兒子,我也是氣話。
我就想饒著你不上家看父母來,那父母還上那麼老遠去看(你)他要在通縣我就去。因為他在密雲我就想生氣、窩火。
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因為一些瑣碎的事情産生了矛盾。讓王永明老兩口感到寒心的是自己的兒子一家人竟然七年沒回過自己家。然而,就在今年春節,大年初四早上,兒子王愛國突然毫無徵兆的回來了。
當時我挺驚訝,就説那個我覺得你怎麼回來了,我説有什麼事咋了,他説我大哥給我打電話來著。説的瞧我爺爺去,這樣呢,一瞧他我爺爺去 這上我這兒來了。
還是在他們家過完年,然後等到初四,我才回來,然後看了看我爺爺,然後看了看我父母。
老兩口之前雖然一直生氣,可見到兒子回家來過年,心裏還是很高興。
見著他呀説生氣,不生氣,他已經回來了,你生不生氣又管什麼用啊。
那肯定(氣)消了,他必然一個完整的兒子回來了,這麼多年了,我盼我想,雖然沒在家跟我過一個團圓年,但是正月初四了,他來了我很高興。
可是沒成想,兒子王愛國突然生病了。就沒有回密雲的郭家,放完假直接從平谷老家上班了。
沒想到就發燒了,然後發燒,然後就一直,一直就是到上班的時候,一直也沒好利索,直接就上班了。
看情況這一家人的矛盾是緩解了,王永明老兩口最期待的就是兒子帶著兒媳婦和自己的孫子一家三口共聚天倫。老兩口想著、盼著,可沒想到就他們盼來的卻是一場更大的風波。
2012年端午節,王愛國還是一個人回到了平谷老家看望父母,王永明夫婦發現兒子神情和言語都很異樣。
我這腦子裏邊,我就想到一個問題,我説是不是離婚了。然後我就問他,我説你説實話,到底你是不是有什麼事瞞著我,你是不是離婚了,這樣我是強迫他,就是逼到這份上了,他才跟我説是。
(我)都沒臉跟我父母説,真沒有臉跟他們説,一直瞞著、瞞著。
我説怎麼離的婚 (他説)協議離的婚,我説怎麼協議的,他説房一人一半,這個孩子呢歸她。
那個每月兩千塊錢給孩子生活費,然後我説你這個回去之後,下禮拜你把你那個協議離婚那個書,拿來我瞅瞅,這樣他等到下禮拜,一拿這個,我一瞅,我説你跟我説的是一半。你現在你怎麼寫都歸郭女士了,他説我就怕您著急。
看到了離婚協議書老兩口頓時傻了眼,協議書上規定孩子歸對方撫養,汽車、通州的房子都歸郭女士所有。短短3個月的時間,兒子兒媳婦竟然離婚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王愛國説離婚的原因還要從他上次春節回家那次説起。他當時因為生了病怕傳染給孩子,平時上班自己住在通州區,因為郭家在離市區很遠的郊區密雲,每週末才會回郭家,可這次半個月之後才回去。而這次回去郭家人的態度很冷淡。
對我特別地冷淡了,就是不愛搭理那樣,他們一家子都是那樣。當時我也沒説什麼,然後等到再下一週,然後他們就不幹了,就開始説你也不檢討什麼什麼的,就是説你在家待了那麼長時間,你是不是不要老婆孩子了,什麼什麼的,然後就開始吵嘛,然後他們就提出離婚了。
因為這麼一點小事,郭女士要和自己離婚,王愛國説自己根本不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切。當郭女士拿出了離婚協議書讓他簽字,此時他才意識到一切都是真的。
當時我也是,不是那麼很冷靜吧,不知道她是從哪兒找的,就是按照法院格式的,那種格式寫了一份,當時我就心想,哎,這麼多年的感情一下子就沒了。
王愛國説,當時,郭女士草擬的離婚協議上規定孩子歸對方撫養,汽車、通州的房子都歸郭女士所有,當時自己太激動就直接簽了字。
到這份上你還這麼斤斤計較,也是一時衝動。我説你既然你這麼想要,那全都給你,真是特別的那什麼,我説你這個真是把這個看得太重了我説。當時也沒也是沒有好好想想,就説我這是無所謂,可是,真確實沒為我父母多考慮考慮。
王愛國認為這次離婚理由只是對方的一個藉口,夫妻倆怎麼會因為這點小事就離婚呢?自從郭女士2010年換了工作兩人就聚少離多,感情就淡了。郭家人就一直籌劃著怎麼跟自己離婚。
開始就是説每天晚上還回來,後來因為她總説她那邊忙嘛,就是而且出差去天津,他們項目全在天津,然後就是基本上一週回來一兩次,或者説不回來,然後直接就從天津回密雲,然後週一直接從密雲去天津。
對於離婚的原因郭女士是這樣説的。
感情不和,就是生活不下去了。
説離婚協議上的簽字完全是王愛國自願的。
我又沒拿槍指著他的頭,他什麼意思,被迫的,他寫這些東西。可能嗎?他有正常行為能力,他的工作又很穩定,是吧,他現在工資收入也説明他不傻。也不笨。
聽了這些,王家老兩口很氣憤,他們認為這一切都是郭家人設計好的。可是房子是自己出錢購買的,怎麼連這套房子也過到了郭女士名下呢?老兩口發現,在2008年房子已經由原來王愛國的名字變更成了王愛國和郭女士共同所有,而自己竟然毫不知情。為了要回房子,2012年8月29日,王家老兩口將兒子王愛國和郭女士起訴至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要求確認他們對房子的共有權。
2012年11月23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了調解。房屋最終歸郭女士所有,郭女士給王永明夫婦15萬元。
婚姻法解釋第22條啊,它有一個規定就是對於結婚,為結婚所買的這個婚房,父母的出資呢對於孩子的出資,屬於對於孩子的贈與。那就是説,對於原告這方的出資 就應該認定為對於男方單方的贈與,這男方又把這個房子贈與給女方了,等於他們這個通過兩次贈與呢。就是滅失了權利了,雖然這個錢最開始的時候他們出的,但是權利 他們已經取得不了了所以説如果咱們依法判決的話,應該原告的訴訟主張是支持不了的。後來呢應該説被告這方還是比較明事理吧,原來15萬這個錢嘛,能夠退還給他。
對於這個調解結果,王永明老兩口説錢是次要的,他們最大的心願只是通過這次調解,緩和了兩家的矛盾,將來能和自己的孫子享受天倫之樂。兒子也能常回家看看。
你説我們老倆口子,她已經60了,我虛歲59,都這個年齡,我們希望得到兒女的一點關愛,特別是有病的時候我們真希望得到兒女一點關愛。
可憐天下父母心啊,相信在每個父母心中,都能無條件為自己的兒女付出一切。每個父母對子女的親情都是無價的。我們中國有一個傳統的美德“百善孝為先”,那麼,作為為人子女的您,在忙碌之餘是否滿足了父母的心願呢?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12月05日 21:08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一對年過六旬的夫婦竟然狀告自己的兒子,要求分割房産。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因何反目成仇,一處房産給一家人帶來的究竟是財富還是恩怨?本期節目為您講述父母的心願。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2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