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組委會 第六條:競賽播報 第十條:終點時間限制(關門時間)
2009年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由環湖賽組委會(中國青海省西寧市西大街12號)根據國際自行車聯盟(UCI)的規定和本賽事的特定規則主辦。本屆環湖賽將於七月十七日至二十六日進行,共設序幕賽和9個分段,比賽總距離為1355公里。
第二條:賽事類別
本賽事面向男子精英和23歲以下級別的運動員,它已被列入UCI亞洲賽事日程表內,註冊級別為2.HC。
100,70,40,30,25,20,15,10,9,8,7,6,5,4和3分。
每段前8名的運動員,得分分別如下:20, 14, 8, 7, 6, 5, 4和 2分。
每賽段著黃色領騎衫者得10分。
第三條:參賽隊
依照UCI第2.1.005條款的規定,環青海湖賽面向以下參賽隊:
UCI職業隊,UCI洲級職業隊,UCI洲級隊和國家隊。
依照UCI第2.2.003條款的規定,每隊參賽的運動員最多7名,但不得少於5名。官員5名。
第四條:競賽總部
競賽總部將於7月14日 09:00-22:00開放,地址如下:
青海省湟中縣多巴鎮西街159號,多巴基地6號樓2樓會議室
電話:+86 971 4698201 傳真:+86 971 4698201
賽事總監: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西大街12號 郵編:810000
電話:+86 971 8252216 手機:+86 13709715377
傳真:+86 971 8252024
第五條:領隊會及檢查會員證
參賽隊代表須于七月十六日15:00-16:50到多巴基地6號樓5樓會議室,檢查會員證及隊服,確認本隊參賽者名單,並領取號碼布。
領隊會依照UCI 1.2.087條款的規定安排,由裁判團成員出席,定於七月十六日下午17:00在多巴基地6號樓5樓會議室舉行。
有關競賽的情況將通過廣播報導,頻道為:145.450MHz。
所有消息皆用中、英兩種語言播報。
第七條:公用器材車
公用器材服務由禧瑪諾公司提供。
將由3輛公用器材車和2輛公用摩托車提供服務。
第八條:序幕賽
8.1 序幕賽的比賽距離為4.8公里
8.2 序幕賽中不得使用如UCI規則第1.3.023中所述的計時賽專用賽車,只允許使用UCI第1.3.001—1.3.002條款規定的普通的公路賽車。也不得使用碟輪及附加把(按UCI 規則1.2.032條第2,3段所述)
8.3 運動員出發間隔時間為1分鐘。
8.4 各隊的出發順序將由裁判團徵得組委會同意後,抽籤決定,各隊運動員的出發順序由本隊決定。
第九條:最後3公里事故處理
將根據UCI規則第2.6.027條款執行。
考慮到每個賽段的特點,關門時間確定如下:
平 路:10%(第九段)
丘陵地段:15%(第五段)
山 路:20%(第一、二、三、四、六、七、八段)
在特殊情況下,關門時間可根據2.6.032條款,由裁判團和組委會商定後決定。
第十一條:排名—時間獎勵—公佈
排名如下:
1、個人總成績排名(黃色領騎衫):
●計時裁判所記錄的時間將計入個人總成績排名,時間獎勵只計入個人總成績內。
●如果有兩人或多人的個人總成績相同,將根據個人計時賽(含序幕賽)的尾數成績相累積計算來排列名次,如再相等,將根據其每分段比賽的名次相累加來排列名次,如還是相等,則按最後一段比賽的名次排列來決定。
個人總成績排名領先者可獲得當日獎金。
2、團體排名
● 分段團體成績是根據該隊當段前三名運動員成績相加來計算的,如成績相等,則根據該隊在分段賽中前三位運動員的名次相加來決定,如成績仍相等,則根據該分段中該隊最佳運動員的名次來決定。
●團體總成績名次排列,是根據每分段賽中該隊前三名運動員的成績相加來決定,若成績相等,則根據以下規定排名:
1)各分段賽中獲得團體第一名的次數;
2)各分段賽中獲得團體第二名的次數……,依此類推。
如果成績仍相等,則根據該隊在個人總成績中最佳運動員的名次來決定。
任何少於3名運動員的隊,將被取消團體總成績的排名。
團體總成績領先的團隊隊員,其服裝應有獨特的標記。
3、搶分排名(綠色領騎衫)
●搶分所得分數的名次排列,將依每分段所得分數及途中衝刺所得分數累計計算。
●每段前15名的運動員,得分分別如下:16,14,13,12,11,10,9,8,7,6,5,4,3,2和1分。
●各途中衝刺點的前三名運動員得分分別如下:5、3和1分。
●依照UCI 2.6.017條規定,若個人總成績相等,則按以下順序排列名次:
1)分段賽中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2)途中衝刺第一名的次數;
3)個人總成績名次
獲得各分段各衝刺點的前3名運動員,將獲得當日獎金。
獲得綠色領騎衫的運動員將獲得當日獎金。
途中衝刺得分點分佈如下:
為獲取個人積分總成績排名,運動員必須在規則規定的時間內跑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則,不得獲取最終排名。
4、爬山排名(紅色領騎衫)
爬山總成績將根據11次爬山衝刺得分來決定。根據UCI第2.6.017條規定,若爬山總得分相同,將按以下準則排名:
1)在特級山路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2)在一級山路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3)在二級山路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4)在三級山路獲得第一名的次數
5)個人總成績排名
獲得各分段賽各爬山衝刺前三名的運動員,將分別獲得當日獎金。
獲得紅色領騎衫的運動員,將獲得當日獎金。
每段爬山得分分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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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級別爬山得分如下:
特級山路前六名分別得:9,7,5,3,2和1分。
一級山路前五名分別得:7,5,3,2和1分。
二級山路前四名分別得:5,3,2和1分。
三級山路前三名分別得:3,2 和 1 分。
為獲取爬山個人總成績排名,運動員必須在規則規定的時間內跑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則,不得獲取最終排名。
5、亞洲最佳個人排名
亞洲最佳個人總成績排名是指亞洲隊的亞洲選手。
亞洲最佳個人總成績將依據本規則第9條第1款的規定來排定。
亞洲最佳選手著藍色領騎衫,並獲得當日獎金。
6、亞州最佳團體
亞洲最佳團體總成績(依據亞洲隊的亞洲選手),將依據本規則第9條第2款的規定來排定。
7.關於領騎衫
獲得領先排名的運動員,將身著不同顏色的領騎衫。
若一名運動員同時獲得一件以上的領騎衫,則根據以下順序選定領騎衫:
1)個人總成績;
2)積分總成績;
3)爬山總成績
4)亞洲最佳選手總成績
組委會將要求下一位選手穿著該名次的領騎衫,但不享受領騎衫獎金,領騎衫獎金只頒發給獲得領騎衫資格者。然而,如果該選手應著世錦賽或全國錦標賽、UCI世界盃賽、巡迴賽、系列賽的冠軍領騎衫的話,則可以身著該領騎衫。
8.時間獎勵
1)終點衝刺:前3名運動員分別獲得10,6和4秒。
2)途中衝刺:前3名運動員分別獲得3,2和1秒。
第十二條:補給
1)允許在規定的補給地段給運動員提供飲食補給。
2)補給站區間馬路兩側不得停靠任何車輛。
3)各分段補給站設定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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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獎金分配表和特殊獎
本屆環湖賽設獎金和特殊獎。按UCI規定,將扣除7%的特例稅及2%的藥檢費付給UCI,其餘部分將以現金方式在頒獎晚會上發給各領隊。
第十四條:藥檢
藥檢完全按照UCI的規定執行。地點將設在每賽段終點處附近。
第十五條:頒獎儀式
根據UCI 規定第1.2.112條,以下運動員必須出席正式的頒獎儀式及記者會:
1、各站前3名
2、亞洲最佳選手
3、爬山王
4、衝刺積分領先者
5、個人總成績領先者
以上運動員須在每段比賽成績公佈後上臺領獎。領獎結束後需參加記者會。
此外,要求以下運動員出席閉幕式頒獎儀式:
1、個人總成績排名前六名
2、積分排名前三名
3、爬山排名前三名
4、亞洲最佳選手
5、團體排名前三名及亞洲團體冠軍
第十六條:判罰
採用UCI的判罰規定。
第十七條:其它
代表隊領隊、教練、運動員及其他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及UCI規則。
(來源:2009環青海湖國際自行車賽官方網站)
責編:朱新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