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 (郵編:274000)位於山東省西南部,與江蘇、河南、安徽三省接壤,位於北緯34 39〃--35 53〃,東經114 48′--116 24′。轄牡丹區、開發區、鄆城、鄄城、曹縣、定陶、成武、單縣、巨野、東明八縣二區和一個省級經濟開發區,2007年人口887.6萬,面積12239平方公里。
菏澤地處中原腹地,史稱“天下之中”,(見《史記 貨殖列傳》)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曾數度成為中原地區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相傳堯、舜、禹等著名氏族部落首領主要活動在這一地區,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伊尹、軍事家孫臏、思想家莊周、農學家氾勝之、經濟學家劉晏、文學家溫子升等大批聖賢,都出生在這裡,“商界鼻祖”范蠡經商、劉邦登基稱帝、曹操成就霸業、黃巢起義、宋江聚義等都發生在菏澤。境內仍保留著永豐塔、堯王墓、蚩尤冢、陳王臺、范蠡湖、孫臏故里、秦王洞、宋江故里等100多處名勝古跡。是我國著名的牡丹之鄉、書畫之鄉、戲曲之鄉和武術之鄉。
菏澤氣候宜人,物産豐富.菏澤屬暖溫帶季風型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雨熱同季。這裡是黃河沖積平原,地勢平坦,土層深厚,沃野千頃,是培植優質農副産品的理想區域。目前已成為全國著名的商品糧、棉、油、林、畜生産基地。地下礦藏豐富,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氣、地熱和礦泉水等。開發條件優越,利用前景廣闊。
“菏澤”原係天然古澤,為“菏山”和“雷澤”簡稱,遺址在菏澤市定陶縣東北,古代濟水流經時匯聚而成,向東流出成菏水,與濟水相接。《尚書 禹貢》載:“導菏澤,被孟豬。”唐時更名龍池、九卿陂。後來濟水斷流,菏水又為黃河泛道,菏澤遂被黃河泥沙所淤平。以水名稱縣,始於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曹州升州為府,設附郭縣,賜名菏澤。
1949年8月,平原省建立,劃境內西北部為菏澤專區,治菏澤縣。“菏澤”又成為專區或地區級地方名稱。
菏澤源遠流長,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遺址,境內各縣(區)或都有發現。古史中稱譽的唐堯、虞舜、大禹在這裡留下了較多的遺跡。歷史上建置的演變,可遠溯到公元前17世紀。
商代(約公元前16~前11世紀),境內曾置有三國莘國(今定陶與曹縣之間)、顧國、黎國(今境鄄城與鄆城之間)。
西周(約公元前11世紀~前771年),其境分屬曹國(都定陶)、郜國、須句國、魯國、衛國、宋國的轄地。
春秋後期,境域為宋、魯、衛三國分割。
戰國(公元前475~前221年),前期為齊、楚、魏所轄。至戰國末期,為齊、魏兩國分領。
秦(公元前221~公元24年),境內中部和北部屬東郡(治濮陽),南部和北部屬碭郡(治碭山縣)。
西漢至隋近600年間又數度變遷。
隋朝(581~618年),文帝即位後,廢郡,以州直接轄縣。境內中部屬曹州(治濟陰縣),北部屬濮州(治鄄城),東北部屬鄆州(治鄆城),東南部屬戴州(廢永昌郡後置,仍治成武),以上4州治所皆在境內。南部屬宋州。 606年(隋大業二年),煬帝廢州改郡。境內中部屬濟陰郡(治濟陰縣),東部屬東平郡(治鄆城)。
唐代(618~907年),境內屬河南道,中部屬曹州(治濟陰縣),東部屬濮州(治鄄城),東北部屬鄆州,南部屬宋州(治睢陽)。
元代(1271~1368年),屬中書省。
明(1368~1644年),境內大部屬山東承宣佈政司兗州府的曹州、濟寧州和東平州,西部和北部各有一小部分屬京師大名府的開州和山東承宣佈政司東昌府的濮州。1368年(明洪武元年),因水患曹州徙治安陵鎮(今菏澤市大黃集鄉安陵集),次年再徙治盤石鎮(今曹縣城址)。1371年(明洪武四年),降曹州為曹縣。1445年(明正統十年),復置曹州于古乘氏縣址(今菏澤城)。這時的曹州雖領兩縣,但為府轄州。
清(1644~1911年),改布政使司為省,境內西部和東北部分屬直隸省大名府和山東省兗州府外,均屬山東省曹州府。1724年(清雍正二年),曹州升為直隸州,轄區較明代不變。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升曹州為府,轄一州10縣,附郭設縣,賜名菏澤。此時轄區面積略大於今菏澤市。
中華民國(簡稱民國1912~1949年),1912年,政區仍沿用清末省、府、縣三級制,道為省的監察區。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頒發組織令,規定地方實行省、道、縣三級制。今境除東明縣屬直隸大名道、鄄城縣和梁山縣(原為壽張縣)屬山東省濟西道(後改為東臨道,治聊城),其他縣均屬山東省岱南道(後改為濟寧道,治濟寧)。1925年10月22日,山東省將原四道增為11道制,於今菏澤市區置曹濮道(治菏澤)。1928年廢道制,東明縣直屬河北省,其他縣直屬山東省。1932年南京政府規定省下設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為省政府的派出機構。至1937年“七 七”事變前夕,山東省共有7個行政督察區(以下簡稱區):第一區治濟寧;第二區治菏澤,菏澤、定陶、曹縣、城武、單縣、巨野、鄆城屬之;第六區治聊城,濮縣(1931年濮、鄄分治,1926年鄄城併入濮縣)……屬之。“七 七”事變後,日本侵略軍侵入山東後,山東省政府撒離濟南,在省內流亡,並於1938~1942年在全省先後設置了17個區。巨野、鄆城、壽張、汶上屬第二區,單縣、成武、曹縣屬第十一區,菏澤、定陶、濮縣屬第十六區。日本投降後,國民黨山東省政府雖然調整了行政區劃,但境內各縣的歸屬仍未變。
在抗日戰爭中,由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抗日政府相繼産生,抗日根據地和遊擊區逐步發展成為各級政區。從1940年到抗戰勝利,境域分屬以下幾個專區: 冀魯豫第八專區。1940年4月初建立運西專區,是年11月改稱魯西二專區,屬山東省魯西行政區。1941年魯西行政區併入冀魯豫行政區,從此脫離山東省。 冀魯豫第十一區。1940年7月建立湖西專區(因地處微山湖西),屬山東省魯西行政區,轄區位於今境南部,專署常活動於單縣東南蔡溜、張寨一帶。 冀魯豫第十專區。1941年5月建立冀魯豫三專區,7月改為冀魯豫七專區,9月改稱晉冀魯豫二十二專區和冀魯豫十專區。轄區位於境內中部和西南部,兼及河南省考城、民權等縣部分區域。
解放戰爭時期,1946年2月,原冀魯豫第八專區改為冀魯豫二專區,專署曾移駐鄆城潘渡和陳坡,原冀魯豫十一專區改為三專區,十專區改為五專區。1948年9 月全境解放。1949年3 月,華北人民政府決定將冀魯豫第二、三、五、七專區分別更名為臨河、湖西、魯西南、運西專區。是年8月,平原省建立,臨河、魯西南及運西的一部分合併為菏澤專區,與湖西專區同屬平原省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銷平原省建制,菏澤、湖西兩專區劃歸山東省。次年7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山東省撤銷湖西專區,其所轄縣分別 歸菏澤、濟寧兩專區。
1958年11月12日,國務院批准撤銷菏澤專區建制,所屬各縣劃歸濟寧專區。次年6月,恢復菏澤專區,轄區如舊。
1967年3月,改菏澤專區為菏澤地區。
2000年6月10日,經國務院批准,改菏澤地區為菏澤市(地級),原菏澤市(縣級)更名為牡丹區。
2008年12月,全市下轄8縣1區,158處鄉鎮,行政村、居委會6106個,自然村13478個。
責編:陳瀾